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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信息反映二十五(总第二二三期)
时间:2010-12-15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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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在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培训班
  
  2010年6月6日—12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了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培训班。这是中税协2010年举办的第四期培训班,也是中税协2009年10月29日同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签署协议,将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作为中税协培训基地后举办的首期培训班。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以及中税协部门工作人员共185位参加了为期6天的培训。
  中税协副秘书长赵申年、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副院长朱诗柱同志出席开班仪式。朱诗柱副院长致欢迎词,赵申年副秘书长做学习动员并对参训学员提出学习要求,同时就本期培训班报到和参加学习的人员情况做以通报。
  一、本期培训班共开设6门课程。扬州税院的李明教授以“资产类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为题,重点介绍了掌握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以及出售处置的核算方法,以及把握各项资产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及处理方法。李教授还以“负债类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为题,向学员们介绍了该准则中会计核算的重点内容。高金平教授就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法难点进行分析,并对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解读,最后对学员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赵建华老师向学员们介绍并分析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和《企业合并》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收入类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刁华兰副教授以《会计调整》准则解读为题,就《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更正》准则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等问题向学员们进行了介绍。
  本次培训班的授课内容得到了学员们的欢迎。学员们认为本期培训班内容丰富,通过学习和理解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以及授课教师对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的解读有助于提高他们的执业水平和能力,对今后的实际工作有很大帮助。
  培训班结束后,参训学员对五位授课教师的授课内容进行了评价;同时,还对本期培训班整体安排进行了评价。
  二、本期培训班中税协共向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协(含西藏)分配220个参训名额,报名203人,实际报到185人(含中税协工作人员2人)。其中,上海、河北、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广东、四川、云南9个地方税协在中税协分配的名额指标之外,又向中税协申请了额外名额以满足会员参加培训需求。黑龙江、甘肃、新疆、深圳、宁波5个地方税协完全按照中税协分配的名额指标组织学员参加了培训。但也有16个地方税协因各种原因没有按照分配的名额指标足额派人参加学习,特别是北京市税协,分配参训名额13名,报名7人,实际报到参训仅3名;天津市和山西省税协分配参训名额6名,实际报到参训人员仅各1名。重庆、内蒙古、广西、贵州、大连、西藏等6个地方税协因工作安排原因未组织学员参加本期培训。在以后的培训中,中税协将加强关于培训班分配名额和实际参训名额的管理,并将根据各地税协组织本地会员参训的实际情况,对各地方税协名额分配做出适当调整,以保证每期培训班的预期目的和效果。
  
  
  
  
  
  本期报:肖捷、冠林、学智、王力、宋兰、惠敏、志勇、汪康
  送:冯淑萍、李永贵、吴志攀
  总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
  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务管理司、财务管理司、计划统计司、人事司、监察局、科研所、教育中心
  发:会长、副会长、轮值副会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
  各地方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