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以后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案例
——广西瑞林税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何献华在中税协2月27日所长座谈会上的发言
营改增以后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案例,2016年4月份36号文刚推出来,我所接洽了一个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税务师也在2016年2月初刚好对它做了一个全面的分析,我所和这家房地产公司的高层董事会进行了沟通,不仅仅关注该企业增值税税负问题是否高低,更多的关注企业投资这个项目的综合税负是否下降,综合效益是否提高。
税务师了解项目基本情况,营业执照要取,国有土地使用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预测报告等等这些基本情况以后,得知该项目是2016年2月2号立项的,开发集办公、商务、娱乐、住宅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有住宅,有商铺等等。接下来,税务师开始进行实质性的调查,比如售房款、成本、预测的成本、售房款。实际售房款,截至2016年1月31号,总共签的合同包括资金流是3.95亿,当然包括住宅、商铺和车位,总共3.9亿。开发成本的情况,截至2016年1月31号,实际发生的开发成本2.06亿,当然包括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基础设施费等等。
经过税务师的预测以后,从基本情况和销售预测、预算来看,营改增之前、之后做了对比,比如在同一个基础上,总共4.4亿,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营改增之后,这家房地产公司应交的增值税税负是2.78%,明显小于营业税税率5%,当然,这不是一个概念,不能这样比。第二,营改增之后,按照总共的上交的国家税费总计3500多万元,与该企业的总购房收入400多亿比的话,是8%,刚性的现金指出和现金流入来比,是8.04%。原来营业税时候就是9.67%,下降了1.63%。第三,净利润,营改增之后,净利润2200多万,营改增之前项目净利润是1400多万,营改增之后和之前多了700多万。净利润率,营改增之后5.5%,营改增之前净利润率是3.37%,净利润率增加了2.18%,所以,实行营改增对这家房地产公司减税效果确实是明显的,有数据支撑,综合效益的确增加。
税务师做了后续的建议,为适应国家政策导向,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等等,归纳为两条建议:第一,加强管理,开源节流,有效降低成本。有时候税负增加,但是利润比税负增加的还要多,这是好事。如果税负减少,但是利润仍然增加,那企业更有竞争优势。第二,我们建议加强增值税全流程管理,在采购业务方面取得发票,应抵尽抵、应扣尽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