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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淑云:银行业享受营改增红利
时间: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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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享受营改增红利

——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朱淑云在中税协2月27日所长座谈会上的发言


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在“营改增”中主要业务是金融业,包括银行、保险、信托等企业,下面举一家银行的“营改增”案例。

在全面“营改增”政策未出台前,从2015年7、8月份,税务师已经开始做“营改增”咨询项目了,银行咨询和一般企业咨询不一样,银行信息化程度要求比较高,财务核算包括业务规范程度基本通过系统做的,系统化程度高。所以,对于银行来讲,“营改增”不仅仅是税制改革,还牵扯到银行很多层级,涉及到银行各个方面。税务师在做“营改增”业务的时候,首先建议银行先成立“营改增”工作小组,不仅仅是财务核算问题,而且是由主管行长牵头作为“营改增”工作小组成员,调动业务部门、后台支持部门一起协同做“营改增”事务。“营改增”虽然是一个税制改革,但对银行来讲,还会涉及财务管理、商业安排、内部管理、税务管理和系统改造,银行从上到下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

从该银行业的情况来看,如有一个年收入30亿元的银行,成本为19.8亿元,未实行“营改增”之前,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和附加大概1.36亿元,流转税税负基本4.56%,营业税是5%,4.56%的原因是因为有些优惠政策。“营改增”之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大概1.19亿元,增值税税负变成4.17%,这家企业下降0.39%税负比例,绝对额多少呢?下降1639万元。从整个情况来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银行从加强初期合同管理、业务谈判包括提高内部税务管理水平,以及财务核算,加大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推进。从这些方面来讲,整体达到了减税的效果。

具体来讲,这家银行“营改增”之前29.8亿元收入,“营改增”之后变成28.6亿元,主要是价内价外影响,致使“营改增”之后收入下降2500多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是1.16亿元,同时,成本这块,“营改增”之前成本是19.8亿元,“营改增”之后变成19.4亿元。收入下降幅度和成本下降幅度其实是不成比例的,对银行来讲,不可抵扣的成本比较大,不可抵扣的成本18.7亿元,能够抵扣的成本才8000多万元,取得的增值税进项才700多万,整体税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优惠政策的适用,从增值税角度来说,从“营改增”税负变化来讲,比如之前债券利息,以前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利息都要缴税,只要在这两个科目项下。但是,“营改增”以后,由于国债利息、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使得这家企业享受了一部分优惠。总局3月份发布的政策,从4月份到12月份企业加大了这方面的调整力度。税务师建议企业增加优惠政策的业务操作,比如以前投资企业债的,现在增加的金融债券相关的投入,免税收益增加1570多万元,节税额大概100万元。营业税以后,还有同业存单相关的利息收入,以前同业存单要缴营业税,现在可以享受免税优惠。而税务师发现企业以前同业存单,都是放在统一科目项下核算的。如果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放一起不能享受免税收入政策,在企业梳理完业务以后,其实银行财务核算已经很细了,为了享受政策,为了应对后期税务稽查和检查,税务师建议企业把相关财务核算和业务口径做统一划分,然后在相关财务核算上进行单独的核算,获得的免税收益大概是1419万元,增值税和附加节了90万元。12月份出的140号文,对保本收益和非保本收益这块产品进行了认定,之前营业税状态下,其实这些是没有明确的,没有明确,企业根据自己对这个业务的判断是不是要缴税,银行合规性要求比较高,有些银行缴了,而有些银行没有缴税,但是,缴了的不知道是不是多缴税,没缴的也担心会有税务风险。财税140号文出台以后,确实受到金融方面包括投资类企业对这个文件的欢迎,其实是非常利好的政策。银行业因为12月份除了这个政策,第四季度申报时候调整了相关的财务核算,在年底的时候突击了一下,对相关合同梳理完以后,整个企业可享受免税收益大概3.6亿元,享受3.6亿元免税收益,节税额大概在1800多万元。

此外,利息和手续费,因为6%税率的提高,再加上价内和价外影响,基本上升了0.66%,致使企业增加税款大概1100万元,税款增加了1100万元,因为前期取得700多万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这项大概增加税额300多万元。

合计下来,优惠政策享受约2000多万元,增值税税负6%税率的提高致使增加一部分,致使节税大概1639万元,整体税负下降了0.39%。

以上是一个银行案例。税务师做税务咨询,不仅仅是帮企业做相关的会计核算,包括从前期的合同的梳理,以及全面的业务的培训,包括业务前端、中端和后台,以及增值税进项发票取得以及销项发票开具方面,从整个链条来看,加大了对优惠项目产品的调整,整体来讲达到了税负降低的层级。税务师从实行全面“营改增”之前,就对企业2015年度数据按照原有增值税架构以及已试行“营改增”企业政策,对银行合同、业务、财务核算及系统进行了相关梳理和测算,假如增值税政策出来以后再开始做,有些业务很难调整。所以,“营改增”政策出台之前,税务师在大的增值税框架之下开始梳理相关的业务,做了税负分析。从整体分析情况来看,我们在初步分析时候,税负应该是上升的,上升比例大概在30-40%。“营改增”政策3月份出台以后,我们重新做了相关的测试和调整,税负增加大概20%。到70号文出来,包括140号文出来,进一步扩大了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再加上140号保本和非保本金融商品政策,我们连续跟踪了大概三个季度,到今年1月份在做12月份计划评估的话,实际税负确实降低了。银行感受也比较深,进一步加强了银行的税务管理,从前端到中间到后台整个税负降低一是要依赖于国家政策,从36号到70、到140号,以及2017年2号文出台以后,还要加强银行自身的管理。我觉得银行的心情此起彼伏,从上到下一直在盼望新的政策能够出台,能够得到一步步缓解,确实得到了一步步缓解。

现在银行从上到下对税务的管理更重视了,以前可能对业务、对合规、对内控要求比较严,现在对整个增值税管理水平也从上到下一直都在加强,而且税务师不仅仅帮银行做了税制转换,还把整个内部报销流程包括财务核算以及内控设计方面都进行了相关的修改,目前来讲,银行是自上到下的,可以说“营改增”落实到两部分,一部分是通过制度、通过内控管理考核;第二块是通过系统化,税务师咨询结果落实到银行的信息化里,现在基本银行都实现了系统正式上线,都增加了增值税管理平台,金融业整体税负情况还是比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