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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税务师行业职业能力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08-13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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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发〔202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决定举办全国税务师行业职业能力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中税协成立30周年为契机,面向新时代、新形势,聚焦税务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税务师和从业人员全面发展,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理念,引领税务师行业培养更多涉税专业服务优秀人才,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和推进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竞赛主题

  提高涉税专业服务能力 争当合规诚信税务代理人

  三、竞赛目标

  全面提升新时代税务师行业和税务师品牌影响力,展示税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将此次竞赛当作一次业务大练兵的良好契机,推动税务师行业大力弘扬职业精神,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税务师和从业人员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努力提高职业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税收征管改革做出贡献。

  四、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协办单位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三)承办单位

  天扬君合(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五、竞赛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在2025年6月30日前加入中税协的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内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税务师(个人会员)以及税务师事务所的其他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赛。竞赛组织单位成员、命题专家及其直系亲属不参加竞赛。

  (二)报名方式

  参加个人组竞赛选手通过中税协官网登录竞赛平台实名制报名,报名时需签署诚信声明,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地区、所属单位、联系方式、人员类型(税务师、从业人员)等信息。

  参加团体组竞赛选手由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各地税协)负责选拔,组成竞赛团队,通过中税协内网直接向会员服务部报名。

  六、竞赛形式

  竞赛分为个人组竞赛和团体组竞赛两个类别(竞赛规则见附件1)。

  个人组竞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均采取线上答题形式,由参赛人员自选地点,使用个人电脑,登录竞赛平台,参加线上竞赛。竞赛考题由系统自动生成,所有考生试卷均不相同。初赛、复赛、决赛题目难度逐渐增加,注重考察参赛人员综合能力、税法基础、案例分析、复杂问题处置等能力和水平。

  团体组竞赛为现场赛,地点设在北京,分为晋级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设置团体答题与风采展示两个环节。其中,风采展示环节在总决赛结束后进行,主要目的是弘扬税务师行业精神风貌,不作为竞赛内容,不纳入评分体系。

  七、竞赛内容

  税务师和从业人员应当掌握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执业规范和涉税服务实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宪法、民商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种及其附加费用政策,所得税及其他财产行为税、资源税等税种政策,以及国际税收规则等;涉税服务实务;会计核算、财务分析;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制度体系等内容(参考资料见附件2)。

  八、时间安排

  2025年8月中旬:印发竞赛通知,部署竞赛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各地税协做好竞赛准备工作,将竞赛通知传达到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和其他从业人员。

  2025年8月下旬:启动竞赛报名,报名时间为15天,各地税协做好本地区竞赛报名组织相关工作。

  2025年9月中旬:进行个人组初赛,初赛时间设置为10天,参赛人员可在10天内任一时间登录竞赛平台,参加线上竞赛。

  2025年9月下旬:进行个人组复赛,复赛设置为1天,分为早、中、晚三个固定竞赛时段,参赛人员可任选一个竞赛时段上网参赛。

  2025年10月中旬:进行个人组决赛,决赛设置统一时间,参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上网参赛。

  2025年10月中旬:开展团体组竞赛组队工作。

  2025年10月下旬:进行团体组竞赛。

  九、奖项设置

  竞赛设个人奖、团体奖、优胜奖、优秀组织奖。

  (一)个人奖

  个人奖分为全国奖和赛区奖两类。

  全国奖按照税务师组、从业人员组分别进行成绩排名,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

  赛区奖按照36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分别排名,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团体奖

  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优胜奖26个。

  (三)优秀组织奖

  对积极动员本地区税务师、从业人员参赛,领导重视、组织周密,竞赛成绩优良的地方税协授予“优秀组织奖”。

  对于获得个人组竞赛全国一等奖、赛区一等奖和团体组竞赛一、二、三等奖的税务师,经核准可获得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优先推荐资格。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地税协要高度重视,动员本地区税务师行业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参加竞赛,同时督促参赛人员学习相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开展案例讨论。要以竞赛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合规诚信建设。在个人组竞赛阶段,要求选手自觉践行诚信承诺,独立完成竞赛答题。在团体组竞赛阶段,各地税协要派出一名负责人担任本地区参赛代表队领队,要遵守竞赛规定,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二)严格标准,按时参赛。中税协在竞赛决赛阶段向各地税协提供本地区参加决赛人员名单,由各地税协负责对名单中的选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选手,取消参赛资格。要根据个人竞赛高度分散的特点,督促参赛人员及时报名,并在个人选定的时间段按时参赛,同时提前做好个人电脑、网络连接的检查工作。

  (三)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团体组竞赛的选手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务实高效、勤俭节约,力戒形式主义。要加强竞赛活动的监督管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竞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开展任何营利活动。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对人才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竞赛主题,加强统筹谋划,运用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行业特点,突出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和从业人员先进典型,以竞赛为契机,向全社会展示税务师行业的时代风尚和精神面貌。

  各地税协需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人,主要任务是与中税协负责组织竞赛的部门保持联系,关注本地区竞赛报名情况,掌握各个阶段赛事进展。请于2025年8月29日17:00点前将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3)报送至邮箱hyb@cctaa.cn。

  中税协联系人:吕爱华(010-83755835)

  承办单位联系人:刘超(13753140276)、张晓彤(13734009037)

 

  附件:

  1.全国税务师行业职业能力竞赛规则

  2.全国税务师行业职业能力竞赛学习参考资料

  3.全国税务师行业职业能力竞赛联络人信息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8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