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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税简报第五期(总第九十四期)
时间:2013-03-25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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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各地方税协培训情况

    按照中税协《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及《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2012年各地方税协坚持“三级层次”的培训工作制度,并结合各地注税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提升会员的执业能力水平,促进注税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本地注税行业培训
    各地方税协在2012年继续贯彻落实中税协网校和扬州、西部两个基地培训的同时,注重结合本地注税行业的实际情况,结合税务师事务所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本地区注税行业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据统计,全国各地方税协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19期,参加培训的注册税务师和业务骨干48081人天(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吉林、青岛税协尚未按照中税协通知报送2012年地方协会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总结和培训统计表,以上统计不包括上述地区培训情况)。
    (一)根据税收政策和行业发展需要,更具针对性的开展培训
    “营改增”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2012年营改增政策在部分城市的实施试点以及逐步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使得“营改增”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成为今年关注的重点。广东、湖南、河南、浙江、重庆、福建等地方税协组织了专门的营改增政策培训班,提高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确保注册税务师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专业胜任能力,为税务师事务所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中,抢抓机遇,拓展业务,提供高质量的涉税专业服务打下基础。
    (二)充分发挥地方优势,突出培训特色
    各地方税协因地制宜,发挥地方优势,拓宽培训渠道,提高了培训的水平和质量。
    青海省税协充分运用培训、交流等手段加强指导,定期组织召开事务所所长的联席会议,为增进各个事务所的沟通和交流提供平台。此外还组织新任所长进行培训,旨在加强各事务所领导的法制观念和执业规范程度。
    新疆、山东等税协坚持培训与实际相结合,增强培训针对性。协会多次利用网络、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一线执业人员对培训的需求,根据意见和要求,选定培训课题,确定培训内容,使培训工作切近执业热点和难点,贴近执业实务。
    为了提升注税行业整体水平,提高注税人才的业务素质,鼓励更多会员参加业务培训,经会长会议讨论决定,上海税协自2012年10月起,凡协会会员单位派员参加中税协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其在培训基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市注税协会承担并直接支付。
    (三)制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保障继续教育培训有序进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业人员的管理、培养,提高事务所执业质量,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辽宁省税协于2012年开展了需求问卷调查工作并根据结果制定了《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5年)》。初步建立基本满足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需要的培训体系和长效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并制定了分类、分层次的培训内容,为加快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广东省税协草拟了《广东省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资格备案办法(试行)》,为业务助理人员后续教育的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形成了约束机制及激励机制。
    (四)携手合作,注重内外交流
    为了帮助同行开阔眼界,创新思维,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开展税务中介的国际合作,2012年北京、广东、湖南等税协多次组织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开展境外培训,国际同行间进行了业务学习交流。深入的沟通与交流不仅给同行们带来了国际上最新的相关业务知识和先进的服务理念,还了解了热点税务问题的国际观点。对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开展税务中介服务的国际合作很有益处。
    上海税协与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共同建立了五家税务师事务所教学实践基地。实习基地的建立有利于税务师事务所借助学院的教学理论研究力量,加强学校的实践教学环节,成为事务所培养新生力量的摇篮。立信会计学院与中瑞岳华联合成立了纳税评估研究中心,是税务师事务所与财税类大专院校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一次全新探索。
    二、积极推进和落实税务师事务所的继续教育培训
    各地方税协在2012年进一步落实“三级培训”制度,不仅提升了各省税协的培训水平和质量,还因地制宜、因所制宜,要求税务师事务所紧密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事务所内部培训,着力提升培训效果。
    新疆税协继续推行了“三种形式”和“三级模式”,各税务师事务所积极加强自身组织的业务研讨学习,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学习记载,普遍采取网上学习,业务研讨,业务交流等形式。通过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结合,提升了注税培训工作的水准和效果。
    宁波市税协要求各税务师事务所积极组织专业研讨、经验交流和岗位培训,设专人负责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本年度继续教育情况及时上报市税协,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从而不断提高各所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质量,从而进一步推进培训的实效性。
    西藏税协虽然才成立一年多,但他们充分认识到鼓励引导各个事务所开展自我培训的重要性。有的事务所采取参加培训的业务骨干,培训结束返回单位后给全所人授课的形式,达到“一所去一人,全所收益”的效果;有的事务所采取定期不定期交流学习的方式,运用集体智慧解决具体业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取得良好培训效果
    2012年各地方税协根据本地区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了各种类型、各种题目的培训班,效果良好。根据各地方税协上报中税协的统计数据及与本地区从业人员的占比看,2012年参训人员前十名的省市有:黑龙江、海南、上海、大连、青海、贵州、宁夏、青岛、天津、江西(见附表3)。
    2013年各地方税协将继续提高和加强注税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加大监督和执行力度,切实抓好年度注税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把更多的注意力转向行业内部,引导事务所加强自身培训和建设,提高事务所自身素质,促进注税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2012年各地方税协组织培训参加人员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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