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武汉、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各位常务理事: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中税协决定召开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09年1月13日—14日在广州市召开,1月12日报到,会期2天。中税协会长、副会长、轮值副会长、副秘书长于1月11日报到,12日下午14:30参加四届三次会长办公会。
地点:东莞富盈酒店(广东省东莞市广深高速东莞东出口)
二、参会人员
1、中税协常务理事;
2、未任中税协常务理事的地方税协会长;
3、中税协副秘书长。
三、会议内容
1、听取并审议中税协2008年暨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中税协2008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听取中税协关于专门委员会筹备工作报告。
4、审议中税协专门委员会规则(草案)和建议人选名单。
5、审议中税协秘书处机构设置方案。
6、讨论中税协对《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修改意见。
7、讨论中税协2009年工作要点。
四、会议联系
1、中税协办公室
张曼红:(010)63564658(传真)
李建成:(010)63544030(传真)
2、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王虹:(020)37630917(传真)13802526900
谢翀:(020)3763085113710820310
五、有关要求
1、地方税协接通知后要及时告知本地区参会人员,并将参会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职务、年龄)于1月6日16:30前报中税协办公室和广东省税协秘书处,以便于会议接待安排。
2、需要接机(站)人员,请于2009年1月9日17:00前将所乘航班、车次告知广东省税协秘书处,以便统筹安排接站。
3、会议正值春运期间,广州、深圳的火车票飞机票都十分紧张,请所有参会者务必提前自行订好返程票。
4、请参会人员提前阅读中税协《关于对〈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修改意见》,并酝酿修改意见。
5、参会人员一律不带家属。
附:会议日程安排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税协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日程安排
时间主要内容主持
1月12日全天会议代表报到会务组
1月13日上午9:00—12:00大会:
1、广东省国地税局领导致辞。
2、听取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太明同志关于中税协2008年暨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
3、听取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太明同志关于中税协2008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4、听取副会长范巍同志关于中税协专门委员会筹备工作报告。
5、听取副秘书长李树名同志关于对《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的说明。许善达
1月13日下午
3:00—6:00分组讨论:
1、审议中税协2008年暨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
2、审议中税协2008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审议中税协专门委员会规则及人选名单各组
召集人
1月14日上午
8:30—12:00分组讨论:
1、审议中税协秘书处机构设置方案
2、讨论中税协2009年工作要点
3、讨论中税协对《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意见各组
召集人
1月14日下午
2:00-4:00召集人汇报会许善达
1月14日下午
4:30-6:00大会:
1、通过中税协2008年暨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
2、通过中税协2008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通过中税协专门委员会规则及人选名单
4、通过中税协秘书处机构设置方案
5、许会长讲话范巍
关于召开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的通知(中税协发[2008]034号)
关于召开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的通知(中税协发[2008]034号)
时间:2010-12-15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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