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准则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税协秘书长 曲军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媒体各位朋友下午好:
我在这个行业从事管理工作已经二十年,二十年也是伴随着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诞生和发展走到今天,今天在这个舞台上和大家谈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律地位问题,有很多感慨,今天我想从一个侧面跟大家汇报一下我的感想。从注册税务师的社会需求和注册税务师服务的特质性去谈行业的立法问题,从多年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来看,作为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已经成为国家税收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在保障政府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遵从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注册税务师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涉税专业服务,是满足需求者维护税收利益的需要。涉税专业服务是具有特质性的,因此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注册税务师迫切需要立法规范。下面我从三个角度去谈这个问题,一是对社会的涉税专业服务需求,需要一支专业的涉税服务队伍,二是涉税专业服务的特质性,第三是从社会的需要和特质性去谈一下行业立法问题。
首先从税收管理的客观形式来看,需要专业的涉税服务队伍,近年来,税收收入是持续增长的态势,但与此同时,国家的税收流失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2013年统计,全国税务机关检查纳税户,检查了17万户,查补税款1234亿,国内的一些学者保守性的统计,我国地下经济所导致的税收流失额也很多,这说明什么呢,说明我国社会的整体的税收遵从水平仍然非常低,税收管理的这一客观形式,迫切的需要高质量的社会的涉税专业服务,一方面通过涉税专业服务,可以协助税务机关解决有效监管不足的问题,加强税收管理,强化纳税服务,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这一点是美国联邦国税局局长,道格拉斯曾经说过,他们现在想把面对着成千上亿的零售式的纳税服务转为批发式的纳税服务,批发给谁,就是批发给涉税专业的服务机构,让他们再去零售,零售这种涉税服务,这样税务机关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另一方面可以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降低纳税成本和税务风险,提高纳税遵从度。
刚才中石化的尚处长,讲了一下企业的涉税服务的需求,很赞同,我也根据我的经验总结一下,企业在涉税方面到底有哪些服务需求。
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制度也越来越复杂,这也要求纳税人要有更高的核算和管理水平,为了节省税收成本,提高纳税遵从度,纳税人会寻求社会专业的涉税服务,然而,受专业能力所限和税收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差异性较大的原因,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等相关行业,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这一需求了,涉税服务市场的专业化的分工,已成为必然,这个也是符合社会化分工的理论,社会化分工越细劳动效率越高。注册税务师作为专业的涉税服务队伍,将满足这一要求,实际上在我们实际工作中我也深有体会,我们以大连为例,有很多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他们是专门做会计服务的,后来想拓展业务,就成立税务师事务所,认为他们有很多大的客户源,成立了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提供更多的涉税服务,扩大我们的业务,从几年的实践成果来看,这些大的会计事务所虽然成立了税务师事务所,但是由于缺乏专门的涉税方面的人才,收入一直也上不来,什么原因呢,他们所服务的大客户需求的不是一般的涉税服务,他们所需求是一些高端的涉税服务,一般的涉税服务,大企业都有自己专门的人才,但是我们注册会计师缺少这种专业的涉税服务人才,所以想提供这种高端的涉税服务是很难的。从纳税遵从度的角度来考虑,我们纳税遵从度现在来看,可能是分成了四个层级,一个是能遵从税法的,一个是想遵从自己做不到的,还有一种不想遵从,但是经过专业人士提示可以遵从,还有一种坚决不想遵从的,在这里剔除自己能够遵从的和坚决不想遵从两部分纳税人,中间这两个环节,想遵从做不到的,和不想遵从经过提示能遵从的,正是需要社会的专业机构给他们提供服务,来满足这个需求,让他们能够遵从税法,特别是那些不想遵从,经过我们的专业税务师提示,告诉你不想遵从会带来的风险,他可能转为遵从税法,通过注册税务师的服务对提高税法遵从度,应该是非常有益的一个事情。
其次从纳税人需求的角度来说,企业为什么要需求这种专业服务,实际上很简单,一个刚才说了,税收制度越来越复杂,他们对这个税收制度的专业程度不够,第二个现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已经不仅仅是对一个企业自己的涉税业务进行管理,税务局现在的纳税评估指标是很多的,既有行业的,又有纵向的,还有各个方面的一些指标去考核一个企业的纳税情况,分析评估企业的纳税情况,所以作为企业自身,光看自己的纳税情况,已经是很难保证自己纳税不存在风险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专业的服务机构,能够向税务机关那样了解更多的数据,如行业数据,国外的数据,以及其他方面的数据通过分析评估进行比较,来帮助纳税人来解决它自身完不成的涉税业务。目前我们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已经在高端的涉税服务当中提供了若干服务,我这里列举了一些,比如说关联企业的纳税调整服务,这个涉及到数据库的支撑,作为一个企业不可能花很多的钱去购买这个数据库,第二境外所得税的纳税调整服务,这个是需要一些事务所的横向联系来帮助企业来完成的,还有企业重大交易事项的涉税管理服务,还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审核服务,上市公司的涉税审核服务,企业改制前的审核服务,像这些服务都是纳税人平常可能不一定遇到的,一旦偶尔发生的涉税业务,企业是很难处理好这些业务的,我们的注册税务师由于他们服务的面比较广,往往能帮助他们去解决这些不常遇到的,比较高难的涉税问题,从事这些服务需要执业人员具有较高的税收政策水平,在这方面相比较而言,可能其他的一些相关行业,要达到这一点,恐怕有一定难度,包括我们的注册税务师自身来说,如果他不刻苦钻研业务,不在某一个涉税领域里进行钻研的话,恐怕要完全达到这种服务水平也很难,何况其他行业呢!
最后从政府购买的服务需求来看,现在国务院大力提倡,要把政府一些职能,向社会来购买,政府购买的服务,实际上是属于本应税务机关,或者其他政府机关需求的一些涉税业务,但限于税务机关的有效的征管力量不足,以及经济业务的复杂性,在政府机关无力完成的情况下,借助社会力量来完成,因此,对这些涉税服务也需要一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队伍来帮助他完成,目前国家和社会对涉税专业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国务院最近发布了几个文件,刚才李会长也提到过,都涉及到我们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业服务,比如说国务院最近发布的《企业信息公开条例》,在条例文件当中就提出,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和其他一些服务机构提供检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当中也明确提出了,对一般性的企业的纳税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的纳税情况,要进行鉴证,对他的信息披露要进行核查和把关,这说明国务院已经看到了税务师事务所这支队伍,能够满足政府的管理的一种需求,目前政府和社会各领域对于涉税专业服务的需求应该逐渐增多,比如说现在涉税的司法鉴定,现在已经引入了我们很多税务师事务所,作为司法鉴定所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社保的审计,现在也有很多地区引入税务所进行审计。除此之外像财政、海关、工商等一些部门,现在已经有的引进,有的正准备引入注册税务师提供的专业服务,所以说政府是需要这样一支专业的队伍来为他们提供服务的,政府购买这种注册税务师的服务,已经越来越多了。
刚才是从服务的社会需求角度,给大家谈了一下社会需要这样一支专业的队伍,下面再谈一下涉税专业服务的特质性,这个特质性表现在两方面,一个涉税专业服务与一般商业服务相比具有特质性,二是涉税专业服务与相关行业的服务也有特质性。
首先我想讲一下涉税专业服务与一般商业服务的相比特质性,一般的服务大家都知道,服务得质量越高,可能采购的人越多,你提供的服务质量和结果是成正比关系的,而我们的涉税专业服务未必是这样,因为税收所体现的是政府与私人之间的一种公共债权债务关系,涉税专业服务不仅涉及私人的利益,更多的是涉及公共利益,主要是政府方面的税收利益,由于缴纳税款是纳税人对政府的一种无偿给付,降低了纳税人实际支配的收益,因而涉税专业服务的需求者,主要是纳税人,他们的受益程度与涉税专业服务的质量高低,通常具有不确定的关联性,在没有有效管理的前提下,涉税专业服务的市场,可能形成恶性供求,由于违法成本比较低,纳税人的受益程度往往会与涉税专业服务的质量负相关,服务质量越低,纳税人的受益越大,也就是说谁能让我少交税,就找谁给提供这种服务,这时候纳税人可能会进行逆向选择,寻求这种低质量的专业服务,在这种情况下,税收管理较弱的环境中,纳税人会倾向于寻求偷税骗税这种违法的服务,在税收征管管理较强的环境下,纳税人可能会倾向于避税脱法性的服务,因此在世界各国,对涉税专业服务领域,通常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市场失灵现象,如果我们的注册税务师没有有效的管理,他们提供这种低质量的服务,是有市场存在的,这就是涉税服务的一种特质性。
其次涉税服务与相关行业相比它的特质性,涉税专业服务与其他相关行业包括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在内,存在高度的职业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哪呢,一个是知识体系与结构不同,像注册税务师考试,涉税内容占了60%的内容,注会税法只占整个考试内容的六分之一。职业目的依据和侧重点不同,注会执业的目的是为了企业的一种决策服务,而我们注册税务师的职业目的是为了维护税法的安全,提高纳税人遵从度的目的去完成的。另外侧重点也不同,注册税务师服务主要侧重于税的方面。执业原则不同,最明显的执业原则,注册税务师的执业原则是合法性原则,而会计是重要性原则,这两点是完全不同的。对于税务专业能力的要求也不同,像一些高端的税务咨询和筹划服务,都需要对它的涉税专业能力要求是非常高的,由于专业的差异性,不同的服务在职业过程中,职业判断和主要价值取向有着明显的不同,这导致在处理特殊性涉税服务时,可能会出现重大的偏差,会引起严重的法律后果。
涉税专业服务社会有需求,涉税专业服务有它的特质性,对于这种特质性和这种需求,要求我们要对它进行立法规范,立法规范要规范什么,一方面要通过立法强化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在实践中如果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被需求者所俘获,就可能过度关注事务所利益,而忽视政府的税收利益,进行违法性服务和脱法性服务,税收征管的难度也会加大,就会危害国家的税收安全,公共安全,因此在注册税务师的行业管理中,应加强对注册税务师的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从法理上看行政监管权,必须经过法律的授权才能设立,同样注册税务师协会作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自律组织,也需要授权予以明确职责和业务范围,协会才能更好发挥自律的职能,对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注册税务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的自律管理。
第二方面通过立法明确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律地位,因为缺少行业的基本法,我国目前注册税务师行业仍不具备明确的法律地位,尤其是法律意义上的独立性地位,这个独立性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灵魂,没有独立性的法律地位,注册税务师行业就不能真正成为独立涉税服务机构,独立于纳税人之外的第三方,也不能成为独立于其他相关行业的专业涉税服务机构,就无法完全按照市场的规则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注册税务师行业不具有独立性的法律地位,就无法准确界定各类监管主体之间以及各类监管主体与注册税务师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就无法真正的理顺行政监管的职能。
总之我们这个行业需要立法,立法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规范,一个通过立法明确注册税务师法律地位,赋予注册税务师法律意义上的独立性地位,第二要明确行政监管的主体与行业自律监管的主体,以及各自的职能、权限、明确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内容,第三要明确注册税务师的权利和法定业务,第四要明确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市场规则,第五要明确注册税务师的法律责任。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