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一种服务型社会中介行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行业,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税收事业发展的产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和纳税服务市场发展的客观需求,也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壮大。
从1996年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建立、1998年实行注册税务师资格全国统考开始至今,和其他社会中介行业一样,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经过试点、清理整顿、脱钩改制等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后,已进入规范发展的崭新时期,行业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已经初具规模。据有关资料统计,截止2013年底,全国有118402人考取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其中在税务师事务所职业的38671人;全行业共有5190家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数达101853人;全行业营业收入共计约130.92亿元。从行业从业人数、规模以及营业收入等指标来看,注册税务师行业已经跻身于社会主义市场中介服务体系行列,在国内中介服务机构中,成为继律师、注册会计师之后的第三大经济鉴证类专业服务行业,在服务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服务国家税收事业等方面做出了十分突出的贡献,注册税务师行业也已日益成为一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谐纳税环境、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社会管理力量。
一、注册税务师在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中的专业作用
我国的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国家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和税收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深化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是建立现代税收征管体制的必然要求,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在社市场服务体系中的专业作用对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以及纳税人合法权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注册税务师是连接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一座桥梁
注册税务师作为具有涉税服务与涉税鉴证双重职能的社会服务组织,是连接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桥梁”,是纳税人在纳税环节与税务机关沟通的纽带,注册税务师的功能就是在政府和纳税人之间搭建桥梁,维护双方的权益。税收制度的复杂性源于经济活动的复杂化,实践中各种各样复杂的经济事项,都可能增加税法的复杂性。很多纳税人一方面由于自己对相关业务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一知半解,似是而非,另一方面慑于税务人员执法的威严,对于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漏洞往往心里没底,不敢过分直接对其质问与对抗。而注册税务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可以接受纳税人的委托,利用其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相关涉税争议问题进行判断分析和评价,做出正确的结论。注册税务师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超然独立地位以及精湛的专业水平,使得这种评判结论往往比较容易得到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双重认可,从而化解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直接矛盾冲突,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2、注册税务师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其服务社会的专业功能具有不可取代性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市场需求越来越细化,要求社会专业化分工应随之越来越高度精细,中介服务也要适应社会发展潮流,在统一的前提下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分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纳税人对社会中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细致,要求其提供更加专业、更加精准的服务,这一需求直接导致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职业的分离。注册会计师与注册税务师在会计服务、税务服务两个专业领域分别为市场主体专职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并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因安然事件而倒闭破产,充分印证了注册会计师在进行企业财务审计的同时开展涉税服务,很有可能会出于利益目的,把企业的涉税违法事项通过财务审计过程中的会计调账使其合理化,并以调整后的账务处理作审计结论的依据,这种混合经营是一身兼二职,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严重违背了社会中介服务的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2014年8月在中税协换届大会上,习近平主席亲自批示中组部批准成立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家领导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关怀、重视及肯定。国务院最近发布的《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提出,“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依法对企业财务、纳税情况、资本验资、交易行为等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鉴证,依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国发(2014)20号文件将税务师事务所排在四大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第二位,进一步明确了税务师事务所应对企业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鉴证审核,充分说明了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3、注册税务师是国家税收征管力量的重要补充和延伸
注册税务师的日常工作相对比较单一,大量的时间都用于潜心钻研业务、研究税收政策方面,没有其他行政事务的干扰,再加上在职业过程中接触的行业范围较广,遇到的业务问题也较为复杂,这就要求注册税务师必须具有非常强而专的技术能力和专业水平。而涉税鉴证业务是注册税务师的专属业务,它不同于一般的涉税服务,具有认定、证明涉税事项的特殊法律属性,更关系到国家公共利益。涉税鉴证业务这一特征必然要求涉税鉴证人必须要更加独立、更加专业,以确保鉴证结论的准确性,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减少申报误差,提高纳税申报质量,维护国家权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注册税务师专职提供涉税鉴证服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在实践中,不光纳税人需要注册税务师的服务,基层税务机关也迫切需要注册税务师的服务。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的税收体制不断调整改革,涉税服务市场迫切需要能够提供更高水平的专业化涉税服务,比如,随着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的不断扩大,许多纳税人都要面临很多以前从未见过的新的合规性要求,为了防范因不合规带来的税务风险,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市场提供专业化的涉税服务,甚至出现了私人定制涉税服务的新业务,而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等相关中介行业受自身专业知识限制,将会越来越难以满足纳税人这一需求,涉税服务市场的“专业化分工”已成为必然。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专属业务--涉税鉴证,将成为国家税收征管的重要补充和延伸。
4、注册税务师的专职涉税服务能够降低涉税风险、提高纳税遵从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日益复杂,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杠杆,税收政策必须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变化以及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而变化,这就决定了税收政策又具有时效性。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与时效性对企业办税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因为对税收政策掌握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以及对税法与会计差异判断的不准确都会大大增加纳税人的涉税风险,而企业的办税人员往往又都不具备这样的专业素质。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追求股东权益最大化,而税收无疑会大大增加纳税人的成本,导致纳税人既得利益的减少,这就诱使纳税人采用各种非法手段,千方百计地少缴税或不缴税,尽可能降低税收成本,增加税后利润。注册税务师提供的专职涉税服务能规避纳税人的税收违法风险,同时注册税务师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税收、会计等专业知识可以为纳税人设计最佳最优的纳税方案,使得纳税人在税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理降低税收负担,有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所有的纳税人都愿意在不违反税收政策的前提下降低税负,增加利益,注册税务师提供的专业涉税服务能够对纳税人的行为产生深刻影响,从而有效推动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度、增强依法纳税意识,促进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5、注册税务师的专职涉税服务对于提高税收征收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有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地不断深入,政府职能由原来的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行政审批事项大量减少,政府逐步把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鼓励专业化市场中介广泛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为改革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和智力支持。表现在税收领域,纳税服务趋于社会化,纳税服务的主体仅由税务机关唱独角戏的场面发生了转变,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常规涉税服务,注册税务师为纳税人有偿提供特殊优质高效涉税服务。注册税务师因为精通税收专业知识,而成为涉税服务市场的专业人才,承担征纳关系中大量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大幅度降低了税收征纳成本。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税收成本一直居高不下,研究分析发现,发达国家征税费用低的主要原因得益于广泛推行税务代理制度。在日本、韩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税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数量比税务机构的税务人员还多,在这些国家,税务代理制度已经比较健全,行业法律制度严密完善,纳税人的相关涉税事项几乎全部委托给税务中介机构办理,税务机关通过税务代理人对纳税人实施间接管理,实现了税务管理在法治轨道中的良性循环,大大降低了税务违法行为的发生,因而税务管理成本很低。注册税务师作为税务专业人才,是一支强化税收征管的重要社会力量,通过开展专业的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可以促进税务行政管理低成本、高效率运行。
由此可见,注册税务师肩负着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使命,注册税务师提供的涉税服务质量高低关系到国家税收事业和市场经济运行秩序,注册税务师行业已经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谐纳税环境、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在税收征管实践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加快立法工作,才能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
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经历了由不规范到规范、由无序到有序、从不成熟走向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现在已不仅是税收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税收征管改革中一支协税、护税、办税的重要社会力量。尽管如此,但是注册税务师行业至今依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为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长期健康、稳定、规范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作用,加快行业立法步伐势在必行。
1、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需要立法支持
加快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是适应我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加速发展包括社会中介服务业在内的第三产业的需要,是适应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入、提高征管服务效率、优化纳税环境的需要,是适应市场和政府合理分工以及行政机关职能转变的大趋势。作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注册税务师行业必须独立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必须恪守客观、公正、独立、守法的原则从事相关职业活动。注册税务师行业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都只能服从于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职业。《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注册税务师行业将考前培训审批、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审批、税务师事务所变更注销审批等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在没有行业立法的情况下,改变了监管方式。但是注册税务师提供的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关系到国家公共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这种特殊地位要求只有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特殊知识的专门人才才有资格从事涉税鉴证服务,因此有必要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通过国务院相关条例的明确,给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提供法定依据。适度有效的监管有助于注册税务师更好地履行其基本职能--提供专业涉税服务,有助于促进注册税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行业法律效力低,权威性不够,严重影响了注册税务师的职业水平和职业效果
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对行业立法。自建立以来,规范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所有规定或办法只有《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定及审批暂行办法》、《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定及审批暂行办法》《税务代理业务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这些规章制度也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出台相对较晚,且全部为部门规章,法律级次不高,约束力差,效力较低,权威性不够,严重影响了注册税务师的职业水平和职业效应,已经不能适应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快速发展的需要。由于没有法律法规支持,人社部已把注册税务师资格由职业准入类改为水平评价类。但同为从事经济鉴证中介服务的证券师、律师、会计师,却都有一部相应的法律,在社会定位、职能作用、职业规则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立法的滞后严重地制约着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和业务拓展,导致行业在社会上认知度较低,专业作用的发挥受到严重限制。因此,作为服务型社会中介行业,注册税务师行业若想长期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快行业立法进程,在《注册税务师法》中着重完善注册税务师制度,明确注册税务师的社会监督职责和涉税鉴证权利,确保注册税务师的职业独立性,增强注册税务师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协税、保税、办税的作用,理顺中介鉴证、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关系。
3、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是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要
随着世界经济交往的日益加深,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已成为必然,市场经济主体对社会中介服务的需求日益突出专业化,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经济鉴证类服务行业之一,必须通过立法来明确与其他服务类社会中介行业的区分。未来的注册税务师法应该明确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属业务范围,同时根据其能力和特点,明确必要的兼营业务范围,防止与其他行业在业务上交叉和模糊,注册税务师行业只有有了相应的法律保障才能满足国际经济交往的需要。纵观世界上税制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大多都先后建立了注册税务师制度,这些国家的涉税服务行业之所以能够健康发展,与建立之初就进行行业立法密不可分。1931年德国颁布了《税务代理咨询法》、1942年日本颁布《税理士法》、韩国1961年颁布《税务士法》、而澳大利亚也有《税务代理法案》,这些法律在实践中又经历多次修改,到现在已经较为成熟完善。只有在规范的法律约束下,行业相关从业人员才能依法规范职业,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专业涉税服务,从而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权益。而我国目前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规仅仅只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第14号令一个部门规章,法规建设明显落后于其他国家。此外,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开放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等中介服务市场,这就要求注册税务师行业市场准入条件和职业规则必须明确和细化,基于此,也必须进一步加快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立法进程。
中国注册税务师的出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注册税务师行业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一肩挑两头,一方面维护国家的税收权益,保证国家的税收应收尽收、提高征税税率、降低征税成本;另一方面维护纳税人的权益,减少企业涉税风险、降低纳税成本。作为一种服务型社会中介行业,注册税务师行业要想健康快速发展,就必须加快行业立法,用法律的手段保障注册税务师的职业效果得到社会认可。因此,要促进注税行业发展,加快立法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