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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
时间:2021-09-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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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开局之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的重大税收举措、重要制度创新和宏大民心工程,是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的重要体现,是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布局。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需要依托国家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税收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柱和保障,一方面,税收在构建新发展阶段国家治理体系过程中能够有效筹集财政资金,满足宏观调控的需求、满足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要,确保高质量发展持续稳步推进;另一方面,通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以“四两拨千斤”之势充分发挥税收征管变革的杠杆作用,利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撬动”相关体制变革和观念变革,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丰富国家治理内涵。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制度创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这是新时代准确、科学把握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深刻体现,也是未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税收是连接市场和政府最直接的纽带,既影响市场是否有效、又决定政府如何有为,税收的变动牵动着市场和政府两端。

《意见》力图通过税收征管手段的变革和税收征管理念的变革,最大化释放市场的活力,从“无风险不打扰”执法新体系的构建,到“定制服务广覆盖”税费服务新体系的转变,都在给予市场主体充分的自由和空间,减少税收对正常市场经济运行的干预,推动有效市场充分涌流。同时,《意见》通过完善税收执法制度和机制、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强化税务组织保障,落地践行政府有所作为,既体现税收征管执法的刚性,又体现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温情。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技术途径

第四次工业革命方兴未艾,极大地改变了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也为税收征管的深刻变革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第四次工业革命体现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变革,这些是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技术前提。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出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充分反映出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将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意见》强调“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探索将区块链技术用于税费征收管理及信息共享、推进与国家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充分体现了税收征管变革对国家治理的技术贡献。税收大数据将成为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数据要素,税收大平台建设将成为部门间协作和信息共享的重要依托,优质高效的智能税费服务将大幅度降低税收遵从成本,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政策的红利。因此,税收征管变革将成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技术突破口和重要技术依赖路径。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利于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税收现代化建设是税务部门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具体体现。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在于下好两手棋,一是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二是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

“十三五”时期,在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方面,税务部门始终致力于有条不紊地推进税收立法进程、始终致力于科学优化税收制度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始终致力于大力度的减税降费释放政策红利夯实经济发展基本盘,现代税收制度初步建立。

“十三五”时期,我国税收征管经历了两次变革:2015年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原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完成全国及以下国税地税机构的合并。两次变革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全面实现了税收系统的整合,为《意见》出台夯实了前期基础,为“十四五”税收征管“质”的变革做了充分铺垫。税收征管改革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第一,税收征管改革带来征管理念的变革。在《意见》中,无论是税收法治理念的植入,还是税费服务理念的植入;也无论是从经验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的转变,还是从“以票管税”向“以数管税”的转变,都彰显了对传统税收征管理念的颠覆性变革。税收征管愈发从人治走向法治、愈发从经验判断走向科学分析、愈发从普遍性走向精准性,纳税人将最大程度从税费征管环节抽离,税收征管的深入变革将极大地降低征纳成本,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第二,税收征管改革带来征管手段的变革。现代信息技术的引入,是《意见》最大的亮点,也是税收征管领域重大的技术创新。智慧税务的建设、发票电子化的改革、税收大数据的共享应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的实施、智能型个性化服务的推广,都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现代化税收征管手段的应用,终将带来税收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转型升级,使税收征管更适应新经济的发展要求、更贴合新经济的发展特征,帮助解决现有税收体制可能顾及不到的一些现象和问题,让税收征管与新经济形态更加匹配。

第三,税收征管变革带来征管格局的变革。税收征管格局的变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国内形成税收共治格局,另一方面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推进互惠共赢。《意见》强调加强税收情报交换、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积极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强调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强调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协同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和维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全方位构建了社会共治的税收治理新格局。在国际共治方面,既强调国际税收合作,又积极主导健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完善合作网络、分享税收征管实践、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促进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税收助力,实现了税收治理格局内外共进。

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突出地位

传统的税收征管以强制管理为中心,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居于主导地位,纳税人被动地听从和服从税务机关的行政命令与处分通知。在传统征管模式下,纳税人的遵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税务机关的执法强度和惩处的严厉性来维持,更多体现为非自愿遵从;当税务机关不堪行政重负逐渐由促使申报赋课方式转向纳税人自我评估申报演进时,这种传统的管理与服从式的关系模式就不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新型的以服务为主旨的税收征纳关系应运而生。

从近年来国际税收征管改革趋势来看,保护纳税人权利和改进纳税服务成为税收征管立法的两大突出理念,两大理念兼顾了纳税人立场和税务部门立场,两者结合,反映出“税收国家”“人本”和“服务型政府”的治理理念,以纳税人为中心越来越受到各国税收立法的青睐。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首次提出“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纳税服务新理念,开启了我国税收服务从“管制”到“服务”的转型。从2015年发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到今年《意见》的出台,全方位体现了税收征管维护纳税人突出地位的理念。

《意见》更是将以纳税人为中心进行了细化部署:

精确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0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强调严格执法,让违法者敬法畏法,但绝不是暴力执法、过激执法,要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所以《意见》要求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把准执法尺度,防止和纠正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对新经济形态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充分体现了税收执法的宽严相济、法理相容。

精细服务,满足纳税人个性化需求。“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创造性做好“精细服务”,考验的是税务部门洞悉纳税人需求的能力和解决纳税人问题、回应纳税人诉求的能力,是税务部门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的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税务部门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作风,也是税务部门打破常规、勇于创造的方法。通过全面提升12366税费服务平台功能、运用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实际体验和个性化需求,将会切实提高办税便利化、智能化、个性化水平,最大化保障纳税人权益。

精准监管,在科学精准的监管环境中给予纳税人最大的自由。建设精准监管新体系,旨在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的同时,为合法经营、合法纳税的纳税人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给予纳税人充分的自由。精准监管的有效推行,就是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基于纳税人信息对纳税人行为和行动意向进行风险分析,针对不同风险度和信用度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对涉税违法行为,依法施治、精准打击,让违法者敬法、畏法,无处遁逃,形成法律威慑力。

精诚共治,税务牵引、多方发力共同服务纳税人。共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表征,也是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途径。税务部门直接服务几千万企业纳税人、数亿自然人和十亿多缴费人,面对庞大的服务对象和日益繁杂的服务内容,仅依赖挖掘税务部门自身服务能力的提升空间非常有限。通过深化税收精诚共治,让更多的职能部门、社会力量、群众组织等融入税收治理体系,才能够有效打破部门壁垒,在不同部门间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协作机制,从而凝聚形成强大的区域协调力、部门联动力和资源统筹力,让纳税人更快捷、便利、准确地享受到相应的服务,从而大幅度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利于税务师行业发挥职能作用

《意见》的出台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新起点,也为税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意见》强调要加强社会协同,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职业监管和行业监管,深刻体现了税务师行业在构建税收共治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全面依法治税的背景下,形成税务机关—中介机构—纳税人这种具有现代法治意义且相互制约的现代征纳体系是未来税收治理发展的方向,因此税务师行业应把握新时代新机遇,努力发展壮大自己,为税收共治提供更大的助力。

第一,加强税务师行业宣传力度。信息化时代,在确保导向正确的前提下,税务师行业应充分利用各种传媒载体,紧紧围绕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宣传和解读,不断扩大税务师行业的影响力。

第二,主动作为拓展服务空间。税务师作为连接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桥梁,深谙双方的需求,尤其在自然人纳税人缴费人群体越来越大的背景下,将带来更多的税收咨询和服务市场,税务师行业应主动作为,开拓新市场进一步拓展服务空间,以满足纳税人多样化、个性化的税费服务需求。

第三,加强税务师人才队伍建设。在未来的税收征管中,将越来越多地应用信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仅了解税收政策将无法适应税收征管的深刻变革。因此,在税务师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税务师行业要以构建“专业型+复合型”人才队伍为导向,深刻理解税收征管全流程,做好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桥梁与纽带。此外,在构建税费服务新体系的背景下,税务师还应主动学习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非税政策,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为周到细致的税费服务。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背景下提出的重要执法方式变革,也是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起始阶段的一项重要制度变革,在这样一个重要历史交汇点,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鲜明的时代背景。因此,无论是税收执法主体还是税收服务主体,都应顺应时代发展,主动作为,将《意见》落到实处,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本文刊载于《注册税务师》202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