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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战略治理与合规经营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时间:2026-07-27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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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秘函〔2026〕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税协定于8月10日—8月15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战略治理与合规经营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8月10日报到,8月11日—8月14日全天上课,8月15日返程。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天竺开发区丽苑街9号)。

  二、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税务师。

  三、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把握“十五五”开局新机遇,当好事务所高质量发展领航人—王满平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秘书长;

  (二)数智化背景下税务战略与价值创造—李旭红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三)新型监管模式下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税务稽查风险与应对—辛连珠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四)新时代领导法则与艺术—李爱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五)财税体制改革发展与新质生产力—财政部相关专家;

  (六)从企业跨量级发展看税务师事务所的转型方向与路径—詹艳景 中国建材集团原总会计师;

  (七)跨境业务涉税服务与典型案例解析—何之蕾 信永中和集团税务合伙人;

  (八)结构化研讨—于岩岩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四、收费标准

  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个人会员免培训费。

  五、报名方式

  执业会员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服务大厅”-“面授培训班报名”,或直接登录网址(wz.cctaaedu.cn)“教育培训”报名。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六、联系方式

  (一)中税协联系人:(010)83755896 葛老师。

  (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

  (010)64505241 孙老师。

  七、其他要求

  (一)请参训人员自觉参加培训。报名成功的学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地方税协培训部说明情况。

  (二)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8月4日 17:00(人满即止)。

  (三)在培训期间请自觉遵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规定及纪律,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假。

  (四)培训期间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统一安排食宿,导航学院西南门入院,到注册中心办理报到手续。食宿费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报到当天统一收取(共计5天),费用详情请咨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五)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学员可以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六)学员公寓为单人单间,谢绝携带家属、小孩等与培训无关人员参训。

  (七)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各位学员自行前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