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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增值税法实施后的企业运营及涉税风险防控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6-05-25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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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秘发〔202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税协定于6月7日-6月13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举办新增值税法实施后的企业运营及涉税风险防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6月7日报到,6月8日-6月12日全天上课,6月13日返程。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数码路41号)。

  二、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税务师。

  三、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涉税专业服务行政监管制度解读—税务专家;

  (二)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核心条款解读—张久慧;

  (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填报实务及纳税审核要点—张久慧;

  (四)虚开发票的定性处理与案例分析—税务专家;

  (五)增值税收入与其他税种收入协同比对和监管要点—侯江玲;

  (六)增值税数电发票与企业成本费用交叉比对要点与涉税风险防控—姜敏;

  (七)特殊行业、特殊业务增值税的计税处理(含不征税、免税、差额征税的票据处理)—杨宁;

  (八)从财务视角看增值税涉税风险—吕爱武。

  四、收费标准

  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个人会员免培训费。

  五、报名方式

  直接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培训班报名(http://px.cctaaedu.cn/jypx/work/portal/jypx/login.jsp)。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六、联系方式

  (一)中税协联系人:(010)83755853 孙老师

  (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联系人:18241115519董老师

  七、其他要求

  (一)请参训人员自觉参加培训。报名成功的学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地方税协培训部说明情况。

  (二)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6月4日16:00(人满即止)。

  (三)在培训期间请自觉遵守学院的规定及纪律,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假。

  (四)培训期间由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由学院报到当天统一收取,费用详情请咨询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

  (五)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学员可以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六)谢绝携带家属、小孩等与培训无关人员参训。

  八、报到及接站安排

  (一)报到联系人:董斐老师,18241115519;

  (二)报到当日接站联系人及电话:

  班海明(机场) 15599088221;

  王思俊(大连站) 13644913852;

  李治衡(大连北站) 17604113238。

  出站后,请注意标有“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的接站标志。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