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秘发〔202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税协定于6月7日-6月13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举办新增值税法实施后的企业运营及涉税风险防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6月7日报到,6月8日-6月12日全天上课,6月13日返程。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数码路41号)。
二、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税务师。
三、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涉税专业服务行政监管制度解读—税务专家;
(二)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核心条款解读—张久慧;
(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填报实务及纳税审核要点—张久慧;
(四)虚开发票的定性处理与案例分析—税务专家;
(五)增值税收入与其他税种收入协同比对和监管要点—侯江玲;
(六)增值税数电发票与企业成本费用交叉比对要点与涉税风险防控—姜敏;
(七)特殊行业、特殊业务增值税的计税处理(含不征税、免税、差额征税的票据处理)—杨宁;
(八)从财务视角看增值税涉税风险—吕爱武。
四、收费标准
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个人会员免培训费。
五、报名方式
直接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培训班报名(http://px.cctaaedu.cn/jypx/work/portal/jypx/login.jsp)。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六、联系方式
(一)中税协联系人:(010)83755853 孙老师
(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联系人:18241115519董老师
七、其他要求
(一)请参训人员自觉参加培训。报名成功的学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地方税协培训部说明情况。
(二)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6月4日16:00(人满即止)。
(三)在培训期间请自觉遵守学院的规定及纪律,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假。
(四)培训期间由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由学院报到当天统一收取,费用详情请咨询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
(五)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学员可以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六)谢绝携带家属、小孩等与培训无关人员参训。
八、报到及接站安排
(一)报到联系人:董斐老师,18241115519;
(二)报到当日接站联系人及电话:
班海明(机场) 15599088221;
王思俊(大连站) 13644913852;
李治衡(大连北站) 17604113238。
出站后,请注意标有“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的接站标志。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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