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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组织发放全国税务师行业职业能力竞赛个人组获奖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5-11-13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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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发〔202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公布全国税务师行业职业能力竞赛个人组获奖名单的通知》(中税协发〔2025〕24号)文件精神和中税协在苏州颁奖会上所作的安排,现就地方税协在本地区做好颁奖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个人组全国奖(税务师组和从业人员组)一等奖证书已在团体赛现场由获奖选手或各地税协派代表领取,由各地税协发放的获奖证书为:

  (一)全国税务师行业奖

  1、税务师组: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获奖证书。

  2、从业人员组: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获奖证书。

  (二)本地区排名获奖(赛区奖)

  全国税务师行业参赛人员获得赛区奖的共1412名。各地税协负责向本地区获得赛区奖的人员颁发获奖证书。

  二、发放方式

  中税协将获奖证书统一邮寄到各地税协指定的本次竞赛工作联络人,请联络人注意查收。

  三、发放时间

  中税协于2025年11月10日—14日将证书寄出。

  四、注意事项

  (一)各地税协在本地区举行颁奖仪式,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勿大操大办,会场应简朴庄重,颁奖仪式后不组织庆功宴或娱乐活动。可邀请地方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参加颁奖,展示税务师行业科学谋划人才培养战略布局,着力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形象。

  (二)颁奖仪式重在发挥获奖人员的示范引领作用,重在精神鼓励,要在地方税协网站、公众号及其他媒体上大力弘扬获奖人员刻苦学习、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和时代风貌,树立税务师行业良好形象,展示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专业风采。

  (三)请各地税协联络人收到证书后务必清点核对,如有问题,及时联系中税协会员服务部。

  五、后续工作

  根据《关于全国税务师行业职业能力竞赛个人组复赛的通知》(中税协发〔2025〕19号)有关规定,“为激励更多税务师参加竞赛,决定所有参加全国税务师行业职业能力竞赛的税务师视同接受继续教育,按照参加初赛、复赛、决赛的最高进程,分别确认20学时、40学时、60学时。各赛段对应的学时不叠加计算”,中税协将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学时确认工作。

  希望全体获奖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此次获奖为新起点,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模范示范引领作用。各地税协面向“十五五”发展新阶段,要以此次竞赛为契机,聚焦税务师行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深化行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动税务师行业在服务国家税收事业、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