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税务师行业突出贡献奖评审办法》,经中税协五届十五次会长办公会审议,决定授予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突出贡献一等奖,授予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云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二等奖,授予青海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突出贡献三等奖。
特此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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