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关于推荐中税协〈注册税务师〉通讯员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4〕053号)文件要求,各地均已将通讯员名单上报。经研究确定,这些通讯员为杂志和网站通讯员,现将全体通讯员名单公布,请各位通讯员按照《〈注册税务师〉通讯员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工作,在提高杂志和网站质量,扩大稿源等方面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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