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各位常务理事: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召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4年4月16日在北京市召开大会,4月15日报到,会期1天。
15日下午2:30召开财务委员会,请财务委员会委员提前报到,按时参会。
地点:北京市金三环宾馆(南三环木樨园桥东200米路南)
二、参会人员
1.常务理事;
2. 未任中税协理事(常务理事)的地方税协会长。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发展四年规划(2014年——2017年)
2.审议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通报中税协2013年财务决算情况;
3. 审议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综合评价体系;
4. 审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修正案;
5. 审议大连税协申报突出贡献奖二等奖;
6. 审议调整地方税协驻会领导工作补贴办法和取消专门委员会委员、专家委员津贴建议案;
7. 审议调整中税协秘书处机构和专门委员会设置方案。
四、会议联系
1.中税协会议联系人:侯 洁 张莉莉
2.金三环宾馆联系人:田雅晶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地方税协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告知本地参会人员,并认真填写参会回执,务必于4月10日12:00前传真报中税协办公室,以便会议安排接待。
2.会议文件随本通知经中税协OA办公应用系统一同下发,同时刊登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请各地方协会将电子文件转发给本地区常务理事,或通知其上网下载。请参会人员事提前审阅会议文件,以便参会时充分发表意见。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常务理事,须向中税协请假,并委托其他常务理事对议案代为表决。上报参会人员时,同时报备“委托”情况。
4.需要接站人员,请将所乘航班、车次最迟于4月11日12:00前告知中税协办公室。
5.参会人员一律不得带家属。如有随行工作人员,请自行安排住宿。
附件: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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