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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税务筹划及风险防范”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2-07-26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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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帮助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掌握税务筹划的相关知识与技术,帮助企业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指导企业建立税收风险管理办法,控制纳税成本,指导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科学运用税务筹划,优化经营模式,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举办“税务筹划及风险防范”培训班,培训报名将继续通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及授课教师
    1. 税务筹划原理、方法及案例分析——高金平;
    2.《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解读——黄晓里;
    3. 税务筹划常用法律、法规解读——李登喜;
    4. 反避税与税务筹划实务——张辉;
    5. 企业涉税法律风险防范与权益维护——袁庚森。
    二、 培训时间
    2012年8月24日—29日(8月24日报到,25日-28日全天上课,29日返程)。
    三、 培训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四、 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
    五、 收费标准
    食宿费:1500元/人/期;培训费:950元/期(含教师授课费、讲义和教材费用、教室使用费用等)。
    六、 联系人
    1.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培训部
    吴博、赵芳芳(010)68413988转8505、8506 (010)68414202(传真)
    电子邮件:zsxpxb@163.com
    2. 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舒佳佳、马丽 (0514)87806600、87806967 (0514)87806671(传真)
    电子邮件:yzsyxgc@126.com
    七、 报名方式
    1. 本期培训班通过会员管理信息系统——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试运行)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is.cctaa.cn/odps/
    2. 执业与非执业注册税务师使用注册税务师安全盘(U key)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从业人员由所属税务师事务所通过事务所安全盘(U key)进行报名。
    3. 税务师事务所须对本所的培训班报名表审核后提交地方税协,地方税协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系统首页的《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操作说明》。
    如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中税协信息部。咨询电话:010-68451149;咨询QQ:786496627。
    八、具体要求
    1. 根据中税协领导指示,2012年所有培训班报名参训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必须完成网上个人信息采集方可报名,凡未完成者暂不应予以报名,请各地方协会在统计参训人员名单时严格把关,认真核对后上报中税协培训部。
    2. 请各地方协会按照培训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所列人数要求,积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要求报名参训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不得缺席,不得随意换人。
本期培训班报名工作将于8月16日截止,届时系统将关闭本培训班的报名功能,凡逾期未报名的地区视为自动放弃。另外,本次培训班以地方税协通过系统确认的报名表为准,向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报名的视为无效。
    3. 8月24日报到当天有工作人员在南京机场、南京火车站及火车南站、扬州火车站、镇江火车站及火车南站接站。请各地方协会将参加本期培训班人员的航班、车次信息汇总后于8月21日前告知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联系人。逾期不报的视为不需接站,自行前往。如有提前报到的请按所给地址自行前往。往返机票(车票)请自理。
报到当天开通的接站电话:
    (1)南京机场接站人:13952796377
    (2)南京火车站接站人:13952796379
    (3)南京火车南站接站人:15152726952
    (4)扬州火车站接站人:13952755617
    (5)镇江火车站及南站:15152726796
    4.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注册税务师安全盘(从业人员无安全盘),于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5. 凡已缴纳2011年度会费的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非执业会员需交纳培训费。培训班结束后,中税协将统一发放《学时证明》。
    6. 参加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

附件:“税务筹划及风险防范”培训班名额表.doc
文件类型: .doc “税务筹划及风险防范”培训班名额表.doc (44.50 KB)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