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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简报第三十期(总第四十五期)
时间:2011-11-30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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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许善达会长在中国税收筹划研究会第五届年会上的讲话摘发各地,以供学习、参考。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许善达会长
在中国税收筹划研究会第五届年会上的讲话摘要

    关于国际上流行的“中等收入陷阱”观点,许会长在中国税收筹划研究会开幕式上主要讲了三点内容,摘要如下:首先,提出 “中等收入陷阱”是居民收入差距过大所致,而不是民粹主义思潮导致的过于公平所致。要摆脱“中等收入陷阱”,中国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其核心在于增加居民消费,只有实现居民收入总量增长以及缩小收入差距,居民消费才能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如果把民粹主义作为改革对象,还要继续扩大居民收入差距,才会必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第二,多个税收种类均有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功能。从功能强弱上说,财产税调节功能最大,它要求纳税人用其他税后收入支付保有环节的财产税款;直接税次之,而间接税再次之。但是,一个国家的税制不完全取决于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功能,而是和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的。中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间接税为主体,直接税成为主体税种至少要10-15年时间,财产税在20年之内都不可能成为主体税种。我们的任务是在这样的税制格局下,如何发挥好多税种的调节功能。第三,当前解决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措施很多,减税是不可能少的一项,要进一步减轻或豁免个人、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目前适宜采取稳步推进的办法进行税制改革,逐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对于改革路径与具体措施的探讨,尤其是对于为纳税人提供税收筹划问题的研究探讨,希望诸位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借助本次会议为大家提供的良好平台,加强交流沟通,更进一步努力探索,以推动我国税收筹划与实务的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