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帮助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熟悉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准则及与税法的差异,了解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分析方法,明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应用与管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及授课教师
1、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陈玉琢;
2、 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十大方略及新政解析——辛连珠;
3、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应用与管理——高金平。
二、 培训时间
2011年12月1日—6日(12月1日报到,2日-5日全天上课,6日返程)。
三、 培训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四、 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
五、 收费标准
食宿费:1200元/人(240元/人/天×5天);
培训费:600元(含教师授课费、讲义和教材费用、教室使用费用等)。
六、 联系人
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培训部 吴博(010)68413988-8505 (010)68414202(传真)
电子邮件:zsxpxb@163.com
2、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韩森勇、马丽(0514)87806600 (0514)87806671(传真)
电子邮件:dxhsy@tax-edu.net
七、 具体要求
1、请各地方协会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名额表(见附件1)所列人数要求,积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认真填写报名统计表(见附件2),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统计表于11月24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培训部,凡逾期未上报的地区视为自动放弃。另外,本次培训班以地方税协向中税协提交报名为准,向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报名的视为无效。
2、12月1日报到当天有工作人员在南京和扬州火车站、南京机场接站。请各地方协会将参加本期培训班人员的航班、车次信息汇总后于11月29日前告知扬州税务进修学院联系人。逾期不报的视为不需接站,自行前往。如有提前报到的请按所给地址自行前往。往返机票(车票)请自理。
报到当天开通的接站电话:
(1)南京机场接站人:13952796377
(2)南京火车站接站人:13952796379
(3)扬州火车站接站人:13952755617
3、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4、凡已交纳2010年度会费的个人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非执
业会员需交纳培训费。凡参加培训的执业会员请携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证》,以便记录培训学时。
5、为加强培训班管理,请各地方协会指定一位参训人员做联络人。
6、参加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