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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简报第十期(总第二十五期)
时间:2011-07-04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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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在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培训班   

    2011年6月8日—12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了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培训班。这是中税协2011年举办的首期培训班。来自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共222人参加了为期5天的培训。
    中税协副秘书长赵申年、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副院长朱诗柱同志出席开班仪式。朱诗柱副院长致欢迎词,赵申年副秘书长做学习动员并对参训学员提出学习要求,同时就2010年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注册税务师培训基地参训情况和2011年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注册税务师培训基地预报名情况做以通报。
    本期培训班共开设4门课程。扬州税院的李明教授以“资产类、负债类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为题,重点介绍了掌握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以及出售处置的核算方法,以及把握各项资产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及处理方法。同时,介绍了负债类准则中会计核算的重点内容。李登喜副教授就公司法、合同法涉税法律问题,结合案例分析,向学员讲解如何更好的运用税收及相关法律服务客户。刁华兰副教授以《会计调整》准则解读为题,就《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更正》准则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等问题向学员们进行了介绍。赵建华副教授向学员们介绍并分析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和《企业合并》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收入类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
    本次培训班的授课内容得到了学员们的欢迎。学员们认为本期培训班内容丰富,通过学习和理解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有助于提高他们的执业水平和业务素质,对今后的实际工作有很大帮助。
    培训班结束后,参训学员对四位授课教师的授课内容进行了评价;同时,还对本期培训班整体安排进行了评价。
    本期培训班,中税协培训部根据预报名情况共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协分配224个参训名额,报名228人,实际报到222人。其中,天津、山西、大连、厦门、湖北、广东、海南、重庆、陕西、青海、宁夏、新疆12个地方税协完全按照预报名人数组织学员参加了培训。但也有12个地方税协没有按照预报名人数足额派人参加学习,特别是上海,预报名人数10名,实际报名、报到仅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