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熟练掌握核心企业会计准则,重点把握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差异的处理办法,提高行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促进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举办“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 资产类、负债类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李明;
2、 收入类、投资准则、合并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赵建华;
3、 《会计调整》准则解读——刁华兰;
4、 公司法、合同法涉税法律问题——李登喜。
二、 培训时间
2011年6月8日—13日(6月8日报到,13日返程)。
三、 培训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四、 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
五、 收费标准
食宿费:1200元/人/天(240元/人/天×5天);
培训费:600元(含教师授课费、讲义和教材费用、教室使用费用等)。
六、 联系人
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培训部
吴博、赵芳芳(010)68413988-8505、8506(010)68414202(传真)
电子邮件:zsxpxb@163.com
2、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韩森勇、马丽(0514)87806600(0514)87806671(传真)
电子邮件:dxhsy@tax-edu.net
七、 具体要求
1、请各地方协会按照之前上报的预报名名额积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认真填写报名统计表(见附件1、2)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告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培训部,凡向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报名的视为无效。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日为5月30日,凡逾期未上报的地区视为自动放弃。
2、培训班6月8日报到当天将在南京和扬州火车站、南京机场接站,请各地方协会将参加本期培训班人员的航班、车次信息汇总后于6月6日前告知扬州税务进修学院联系人。逾期不报的视为不需接站,自行前往。如有提前报到的请按所给地址自行前往。往返机票(车票)请自理。
报到当天开通的接站电话:
(1)南京机场接站人:13952796377
(2)南京火车站接站人:13952796379
(3)扬州火车站接站人:13952755617
3、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4、凡已交纳2010年度会费的个人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非执业会员需交纳培训费。凡参加培训的执业会员请携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证》,以便记录培训学时。
5、为加强培训班管理,参加培训人员在5人以上(含5人)的地区,请指定一位参训人员做联络人。
附件: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