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2010年度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003号)的有关规定,表1至表5上报中税协的截止期为3月31日,现将2010年度行业报表填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报表应用系统显示,截止到3月31日17时,报表系统内事务所(2010年12月31日前审批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下同)总户数为4336户,按报表一统计,已通过地方税协审核的事务所为3431户,占报表系统内事务所总户数的79.13%。已按时完成全部报表填报和审核工作并已提交2010年度报表分析报告的有15个地区: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宁波、江西、湖南、重庆、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按时完成全部报表填报和审核工作的地区有7个:北京、黑龙江、上海、福建、厦门、深圳和海南。
截至4月6日17时,报表系统内事务所总户数为4329户,按报表一统计,已通过地方税协审核的事务所为3504户,占报表系统内事务所总户数的80.94%。已完成全部报表填报和审核工作的有25个地区: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上海、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青岛、湖南、深圳、广西、海南、重庆、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详见附表)。
尚未完成填报工作的事务所名单已于4月1日在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上公布,请各地方税协督促本地区事务所尽快完成填报工作,及时将本地区事务所已提交的报表审核完毕,同时尽快完成报表分析报告并提交至中税协。
二〇一一年 四 月十一日


打印


京ICP备14043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