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部分地区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工作研讨会纪要
2010年4月2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在上海宛平宾馆召开了“全国部分地区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工作研讨会”。会议由许善达会长主持,中税协注册部、培训部、信息部有关人员和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大连市、宁波市税协会长和秘书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就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做了工作交流,对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工作进行了研讨,同时也对近期工作作了布置。
一、许善达会长肯定了各地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对即将开展的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工作提出了设想
许善达会长首先提出了协会的主要任务:一是要将涉税中介都纳入行业协会管理覆盖的范围,将游离在外的业务活动尽可能地纳入;二要让税务师事务所必须在已经颁布实行的准则内规范操作。这两点是根据总局宋兰副局长视察中税协指示纪要再次强调的。
基于上述任务,对事务所的等级认定就是要让税务师事务所能够更好地发展,扩大其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对目前非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开展的涉税鉴证等业务要纳入行业管理范围,必须要执行我们的行业准则。从而壮大税务师事务所的队伍,这是各地近期的一个重要任务。
对税务师事务所各地要支持其做大做强,尤尼泰公司的成立是个成功的范例(已经在中国税务报和中国税务网上公示,如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授予AAAAA级事务所,4月20日将在北京钓鱼台举行授牌仪式)。
许善达会长对拟在今年下半年推行的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提出了设想。希望通过对注册税务师的等级认定提高注册税务师知名度,推进全行业高级人才的培养工作,并将之与税务师事务所评级相联系。既维护注册税务师的权益,又维护事务所的权益。对注册税务师等级初步设想定为三级、二级、一级、特级,其中三级为基本级,只要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入会就可获得。二级、一级、特级主要是通过培训考试和业绩考核来认定,特级还需要具备一门以上外语并从事涉外税收业务。非注册税务师定为税务师助理一级、二级。
二、参会会长和秘书长交流了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经验,研究讨论了在全行业开展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工作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参会税协表示,上海等级税务师事务所颁证大会就是一堂现场教学,上海税协工作做得非常好,值得大家学习。目前各地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正在按照进度要求,顺利有序地进行着。
对中税协即将开展的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与会代表经过充分讨论,一致认为,税务师等级认定提出的很及时,对全行业建设具有深远意义,通过这一举措可以更大限度地提升注册税务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提升事务所的知名度。同时提出如下建议:
(一)考试应该由中税协统一组织,而不是由地方税协来进行,以增加其公平度与含金量;
(二)申报资格要和业绩挂钩,但对内陆、沿海、中西部地区要有所区别;
(三)要将等级认定和人才使用挂钩;
(四)要将等级认定和税务师的年检工作结合起来;
(五)要有严格的入围条件,对审报人员必须考虑其工作经历和实际业绩。
(六)大连目前已实施的注册税务师业务助理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可作为草拟税务师等级认定标准的参考。
三、许善达会长对会议作了总结并对近期工作进行布署
(一)根据各地汇报情况,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应该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7月初中税协将召开理事会,如理事会前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结束,将向理事会提交报告。
(二)待全国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结束后,中税协将编印等级事务所名录,发放全国。
(三)关于拓展业务范围问题。希望各地税协和中税协共同努力,将已经纳入中央、省、市大企业管理部门名单的企业作为我们的首选服务范围。等级事务所认定结束后,可提出A级以上事务所名单和总局大企业司、各地税务机关大企业管理部门联系,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四)各地税协的另一个工作重点是努力推动税务师事务所的整合,我们不提倡“拉郎配”,但我们要创造好的环境,希望在2010年能够整合出几个4A、5A级的事务所,涌现出经营收入上亿元的大所,真正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今年下半年,中税协将召开经验交流会,选一些典型案例,推广介绍整合经验。
(五)各地回去后要了解本地会计事务所情况,应该把非税务师事务所做的涉税鉴证等业务纳入我们行业的管理范围。
(六)本次研讨会非常成功,中税协将尽快草拟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标准及认定工作试点方案,争取提交将于7月份召开的理事会讨论。
(七)信息化建设是今年工作的关键,中税协已经下发了文件,2009年度报表汇总报送工作已经开始,希望各地积极配合,能够通过电子申报的尽可能使用电子报送,同时对事务所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便于信息共享。
本期报:肖捷、冠林、学智、王力、宋兰、惠敏、志勇、汪康
送:冯淑萍、李永贵、吴志攀
总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
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务管理司、财务管理司、计划统计司、人事司、监察局、科研所、教育中心
发:会长、副会长、轮值副会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
各地方协会
2010信息反映八(总第二○六期)
2010信息反映八(总第二○六期)
时间: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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