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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信息反映三(总第二○一期)
时间:2010-12-15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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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继续教育培训情况通报
  
  一、中税协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2006年—2010年注册税务师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有关规定,以及《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和行业整体素质水平的要求,2009年中税协做了以下培训工作。
  (一)行业管理培训班
  2009年6月23日—26日在安徽合肥举办第三次注税行业专题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注税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共115人参加了培训班。
  会上孙泽副秘书长做“强化行业培训,提高全员素质”主题报告,
  通报了2009年1-6月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情况;部署了2009年主要培训任务。李树名副秘书长做“努力做好会员管理工作,开拓协会工新局面”主题报告;总结近年来会员管理工作并对近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北京、江苏、天津、安徽、四川、深圳、厦门、广东、湖南、上海、大连税协对培训工作和会员管理工作做经验介绍。
  与会人员还对如何做好2009年培训工作和第二届“注税杯”大赛的组织工作及会员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讨解决方法进行了讨论。
  (二)专题培训班
  1、2009年7月6日—10日,中税协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房地产企业专门业务暨新企业所得税实施以来的相关政策”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市税务师事务所35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主要内容有中国应对金融危机的财税政策分析,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政策分析,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管理(预交、汇算表的填制)等。
  2、2009年10月28日-11月7日,中税协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了第十七期新任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班。来自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9位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参加了为期11天的培训。
  本期培训内容有“合同法、公司法在税务代理中的应用”、“税收征管法修改情况介绍”、“税务师事务所市场化运作案例分析”、“领导者的情商修养”、“证券市场相关知识”、“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领导者的决策艺术”、“税收筹划理论与案例分析”、“新增值税、营业税条例与实施细则解读”、“资本运作与税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的审核与分析”。本期培训方式采用讲授式、案例式、研讨式专题教学,紧密联系行业实际进行教学。
  3、2009年11月9日-13日,中税协在湖北宜昌举办了“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审查要点及政策释疑”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的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师资人员等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期培训的主要内容有“目前涉税鉴证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企业所得税审查要点及政策释疑”、“税务师事务所市场化运作案例分析”。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后续配套文件为依据,结合国内注税行业发展形势,为实际应用新税法和执业准则提供了方向,为事务所如何拓展业务指明了道路。
  4、2009年11月22日-27日,中税协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了“新增值税、营业税实施条例和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的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师资人员共计264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新增值税实施条例及细则疑难问题解析”、“新营业税实施条例与细则疑难问题解析”。通过新旧政策的详细比较和对实例的细致解读,使学员们最大限度地掌握了最新政策条例,以便于不断提高执业能力。
  5、2009年12月6日—10日,培训部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了“200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防范”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的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师资人员共计215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的内容有“200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当注意的问题和风险”、“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设置的法理依据与结构”、“税收与会计差异调整的主要内容”、“企业重组与清算的热点问题解析”、“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用与程序管理”。通过对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以及税收与会计差异调整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分析讲解,使学员们最大限度地掌握了最新的政策法规,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时的解决方法。
  (三)远程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
  结合各地方协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情况,2009年中税协召开一次远程继续教育委员会工作会议。
  2009年2月11—13日中税协在四川召开了2009年第一次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会上首先简要介绍了中税协和地方协会2008年的培训工作情况以及2009年培训计划,并重点总结了2008年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详细介绍了2009年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计划。
  委员们对2009年中税协培训计划和远程继续教育课程设置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对课程设置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
  二、地方税协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2009年各地方税协在组织会员参加中税协举办的培训班的同时,还积极开展本地区的各种继续教育培训。很好地服务了会员,提高了行业整体素质和执业能力。
  (一)常规培训
  各地方税协紧密结合各项新出台的政策条例,并从行业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在2009年举办了各种类型的继续教育培训,参加人数达267537人/天,收效良好。超额完成了中税协规定了培训指标。
  北京:组织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参加“企业所得税法汇算清缴政策”、“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辅导”、“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申报审核实务(修订版)”等培训班,帮助行业从业人员更加深入细致地了解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条例,收效良好。全年共参加培训人数达1918人/天。
  上海:根据税务师事务所的实际工作需要,举办了“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2008年度社保工资内审及社保工资专项审计鉴证业务”、“所得税项目扣除”、“国家会计学院高级项目经理业务”等培训班,参加人数共计2182人/天。
  天津:在认真分析了解本地注税行业发展态势的情况下,举办了“行业发展形式”、“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政策解读”、“非执业税务师基础业务能力”等培训班,参加人数共计1284人/天。
  重庆:举办了“所长和财务统计人员”、“新增值税、营业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培训班,共计509人/天参加培训,达到良好效果。
  江苏:结合本地区事务所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积极与外省市和外国同行业人员交流经验。举办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及代理实务”、“特别纳税调整政策解析及案例分析”、“企业重组业务的所得税鉴证实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会计与税务实务讲解”等培训班,共有162663人/天参加各种主题的培训,效果良好。
  河南:举办了“《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所得税汇算鉴证业务工作底稿”、“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增值税”等培训班。积极聘请行业内部优秀师资为事务所从业人员开展及时、实用性强的各类培训,并利用一切资源积极组织行业人员去外省交流学习。共计10662人/天参加。
  四川:针对省内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开展了“税务代理行业的盈利模式、事务所所长经验介绍、努力构建社会化纳税服务平台”等培训班,通过对北京、大连等地优秀税务师事务所发展经验的介绍,对本省税收工作的发展现状总结,开拓了四川省事务所所长的思路和眼界,达到良好效果。共计203人/天参加。
  河北:举办了“0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鉴证业务”、“09年第二期注册税务师业务知识”、“0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鉴证业务”三期培训班。共计1920人/天参加。
  山东:针对第二届“注税杯”大赛举办了强化培训班,并针对新出台的会计准则、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举办了相关培训讲座,收效良好。共计2561人/天参加。
  吉林:举办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政策问题”、“当前税收热点问题及税收筹划”、“税务师事务所市场化经营案例分析”等紧密贴合行业从业人员实际工作需要的培训班。共有2160人/天参加。
  辽宁:举办了“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工作底稿”培训班,共计230人/天参加。
  安徽:组织事务所从业人员参加“新流转税政策解析”、“新企业所得税背景下纳税筹划与纳税实务管理”、“房地产企业相关税收政策解读及鉴证业务操作实务”等培训班,收效良好。共有3200人/天参加各类主题培训。
  浙江:紧密结合新出台的政策条例,举办了“新税法下涉税登记程序与工作底稿”、“经济形势、企业文化及执业准则体系建设”、“所得税实施及热点、难点,流转税变化及调整”等培训班,共计4754人/天参加。
  江西:举办了“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如何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工作及案例分析”、“事务所的营销策略和内部管理”三期培训班,参训人数1080人/天。
  湖南:紧密联系实际,针对本地区行业从业人员的薄弱技能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举办了“注册税务师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会计报表、年度综合统计表”、“房地产企业有关政策、企业所得税相关新政策”、“税收筹划理论与案例分析”三期培训班。大家普遍反映培训理论联系实际。共有1580人/天参加。
  广东:举办了“所得税汇算清缴与疑难分析”、“职业道德、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指导”等培训班,共有1876人/天参加。
  陕西:组织事务所从业人员参加了“房地产行业涉税风险防范专项税种高级论坛”培训班,大家普遍反映对房地产行业最新政策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对实际工作帮助很大。共计150人/天参加培训。
  厦门:为了更好地提高全市财会人员的职业能力,举行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免费公益性涉税培训班。共计23场,培训人数达到12000人/天。税务机关、事务所、企业三方均反映很好。
  大连:结合实际,举办了两期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的培训班。分别是“所得税涉税鉴证”、“涉税鉴证工作底稿模板使用”培训班,共有520人/天参加。
  深圳:针对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结合新出台的政策办法,举办了“所得税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税收”、“新《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办法》分析与辅导”、“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等培训班,共计8550人/天参加。
  山西:举办了“注册税务师行业法规体系”、“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税务代理实务操作”等培训班,共计2662人/天参加。
  宁波:举办了“新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差异、增值税政策及调整内容”、“财经经济形势与保增促调若干政策解读、营业税政策及调整内容”培训班,共有1600人/天参加。
  武汉:理论联系实际,举办了“注税行业涉税鉴证业务”培训班,为期3天,共有1176人/天参加。
  福建:针对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等,举办了相关培训班。共计3560人/天参加。
  新疆:根据地域特点,举办了多期相同内容培训班,力保自治区内每一位从业人员都有机会参加培训。今年新疆税协举办了“流转税相关政策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务操作”等培训班,同时借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的支持,组织了“国税局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政策辅导”两期培训班,收效良好。全年共计25530人/天参加。
  青海:进行“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增值税”、“房地产企业专门业务暨新企业所得税实施相关政策”等内容的培训,事务所从业人员踊跃报名,共计4127人/天参加培训。
  宁夏:举办了“涉税鉴证业务及代理实务”、“财务会计及业务骨干”培训班,共计960人/天参加。
  甘肃:针对本省税务师事务所规模相对较小的实际情况,举办了为期四天的针对事务所管理人员的脱产培训,内容为“企业管理前沿问题”、“中小企业从小变大的魔方”、“如何做大做强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等,除了聘请本省大学教授为学员们授课,还聘请外省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做专题讲座,大家一致反映受益匪浅。参加人数208人/天。
  各省市税协举办的培训班大部分都达到了良好的实际效果,得到了学员们的一致肯定。通过参加培训,学员们掌握了最新的政策法规,熟悉了各项工作的业务流程,提高了实际的工作能力,普遍表示希望以后多参加这样的培训。
  (二)远程继续教育培训
  2009年,各地方税协在开展常规培训的同时,根据《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远程继续教育的先进性和必要性,并积极组织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参加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成效显著。
  2009年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学习于4月份开始实施,截止到12月7日,共发出注册税务师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卡23208张,其中执业卡16966张,非执业卡3830张,助理卡2412张。特别是北京、四川、广东、浙江、山东、大连等地方税协购卡数量名列前茅,都超过了千余张。
  从目前统计看,还有个别省市协会没有开展远程继续教育培训。
  三、成功举办第二届“注税杯”大赛
  1、2009年4月23日以中税协发[2009]011号文件正式下发了《关于举办2009年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通知》。
  2、2009年5月8日在北京裕惠大厦召开了大赛新闻发布会。
  3、在中税协下发了《关于举办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通知》(中税协发[2009]011号)和注税杯新闻发布会启动仪式之后。全国各地方协会和管理中心均高度重视,纷纷下发文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各地掀起了参加“注税杯”大赛的热潮。同时,各地协会尽职尽则地组织税务师事务所参与大赛的命题工作,截止到5月底,大赛组委会审题小组已收到来自北京税协、湖北税协、广东税协、江苏税协、上海税协、天津税协,浙江税协等共计23家全国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和税务师事务所发来的“注税杯”初赛试题,所有试题经过重新整合全部录入题库。
  山东、新疆均在初赛前举行了省内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专业的命题,广泛的宣传,积极的备战,使得一批税务尖子和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为第二届“注税杯”大赛初步筛选了人才,达到了良好的效果。河北、上海、山西、湖北等省将大赛的触角深入到事务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等所有与注税行业相关的单位。极大地宣传了注税行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地方协会都以各种形式发文并组织报名参赛。据大赛组委会统计数字显示,到6月30日报名截止,全国各地报名参加大赛的人数为52151人,其中个人组45306人,团体组2275组,6825人。
  4、2009年7月1日—20日在中税网进行网上初赛。
  5、按大赛通知规定,初赛进复赛按各赛区得分多少确定名次,分数相同的答卷以网上交卷先后次序排名,全国四大赛区分配名额个人组160个,团体组80个,进入复赛的名额根据各大赛区参赛人数多少而定,公式确定为个人组赛区参赛人数除以全国参赛人数乘以160,团体组赛区参赛队数除以全国参赛队数乘以80。组委会根据初赛实际情况对个别特殊地区酌情进行了微调。最后,参加复赛个人组为168人、团体组84组252人。
  6、2009年8月7日,大赛组委会与四大赛区牵头单位在大连召开了“注税杯”复赛工作会议。就复赛的具体事项做了详细部署。
  7、2009年8月24日,华北、东北赛区,华东赛区,中南赛区,西北、西南赛区召开了预备会,强调了考场纪律和相关事项。
  8、2009年8月25日分别在大连、杭州、宁夏、广州四大赛区以考场笔试的方式进行了复赛。复赛时间共一天,上午为个人组,下午为团体组。
  9、四大赛区均对复赛高度重视,华北、东北赛区特邀了大连电视台、大连电台、大连新商报等媒体记者对大赛进行宣传报道,并对前去巡考的中税协副会长范巍进行了专门采访;华东赛区特邀中国税务报浙江记者站、《浙江税务》、《浙江税政》等有关媒体记者对考场进行了拍摄报道。浙江省国税局总会计师崔成章和浙江省税协会长周永卫莅临赛场进行指导;中南赛区选手的食宿均由广东税协支付,广东税协陈胜生会长全程指导了复赛筹备工作;西北、西南赛区聘请经验丰富的会议接待公司对复赛进行全程策划,并特邀宁夏税务快讯、中国税务报宁夏记者站、宁夏电视台、宁夏注册税务师网站等新闻媒体记者以及中国税务报特派记者到考场进行拍摄报道。宁夏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彦凯,副局长妥永苍亲赴考场巡查。
  10、全国四大赛区参加复赛的选手在参赛时都能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无作弊、违纪现象。在全国四大赛区和各省(市)税协及全体参赛选手的共同努力下,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复赛圆满结束。根据复赛成绩,个人组前33名参赛选手、团体组前12名参赛团队参加10月20日在北京举行的决赛。
  11、2009年10月19日在北京裕惠大厦召开第二届“注税杯”大赛决赛预备会。强调考场纪律的同时,对决赛的相关事项做了落实。
  12、2009年10月20日,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大赛决赛在北京裕惠大厦20层会议厅举行。决赛共为一天,上午为个人组,下午为团体组。
  13、参赛税协领导和选手所在单位均十分重视本次决赛,派专人带队来京参赛,为选手加油鼓励。重庆税协会长邹凌嘉、河南税协副会长焦平增以及河北、安徽、新疆、浙江、湖北等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管理中心主任亲自带队,充分体现了各地税协对本次大赛的重视和支持。山东代表队还为大家带来了山东地税文学社主编的《齐鲁税苑》“国庆60周年秋卷”,预祝本次大赛成功举办的同时,为选手们加油鼓劲,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参加决赛的各地选手有注税行业的所长骨干,有税务系统的税务干部,有财经院校的教师学生,还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他们以比赛为重,克服重重困难与不便,充分体现了注税行业自强不息,积极进取,坚忍不拔的精神。如安徽宿州大地税务师事务所的王群,复赛集训时女儿突发水痘,决赛时赶上母亲心脏病手术,但她自始至终没有吐露任何困难,坚持到最后,并最终获得个人组第二名的好成绩。江苏团体组的扬州弘瑞税务师事务所杨怀祥,正值比赛中,得知祖母病故。他强忍悲痛坚持比赛,为所在团组获得第一名作出了贡献。
  14、《中国税务报》、《纳税人报》等媒体对本次大赛决赛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拍摄。中税网也在网上及时报道了决赛情况。
  15、大赛决赛成绩于11月5日在中税网上公布。根据大赛规定,按照决赛成绩评出:
  个人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4,三等奖6名,优秀奖22名。
  团体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
  经组委会研究,将最佳组织奖授予四大赛区及安徽省税协,将特殊贡献奖授予中税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16、2009年11月29日,2009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颁奖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文元、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兰、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首都经贸大学副校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郝如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范巍、刘太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部分司局长、中税协副秘书长等领导出席了颁奖仪式。
  大赛获奖选手、全国各地税协、管理中心代表和其他来宾共有280余人参加了颁奖仪式。
  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经济日报、金融时报、中国税务报、中国财经报、中国企业报、中国工商时报、经济参考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新京报、新浪网、新华网等20余家新闻媒体对颁奖仪式进行全程拍摄和报道。
  四、建立教育培训基地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税协会员的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中税协确定将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作为中税协教育培训基地,委托扬州税院为中税协会员进行培训。
  2009年10月29日下午,双方在扬州税院举行了签字仪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刘太明与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副院长朱诗柱分别代表中税协和扬州税院签署了委托培训协议。
  2009年12月23日,刘太明副会长、孙泽、赵申年副秘书长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参加教育培训基地挂牌仪式。刘太明副会长、解爱国院长分别代表中税协和扬州税院为基地揭牌。朱诗柱等几位副院长和学院教职员工100余人参加了仪式。
  目前,各地方税协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条例都已制定了2010年的培训计划。在即将到来的新一年,中税协将与地方税协通力配合,本着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的宗旨,在教育培训方面会取得更大进步,推动整个注税行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