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执业准则委员会召开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指南专题会议
中税协执业准则委员会于2009年5月13日-14日,在北京市税务干部培训中心召开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指南专题会议。中税协副秘书长,执业准则委员会主任王文彦,执业准则委员会副主任郭洪荣,北京税协会长姜信,秘书长傅瑞增以及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指南专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1、指南是企业所得税实体和征收管理程序变化的体现,对推动税收事业和注税行业的生存和发展都具有拾遗补缺的重要作用。
2、指南应针对一线注税执业人员的具体业务操作,以征纳双方需求和认可为根本立足点,既对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有所帮助,又对注册税务师执业水平给予指导,从而制定成为可操作实用的行业自律文件。
3、指南制定的总体方向和思路清晰明确,但是不应作为解释准则的理论性文件,而应更多的关注实际操作程序指引方面的内容。
4、指南的正文内容应体现鉴证业务的共性,针对特殊企业的内容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作为附件单独列出,以方便查阅,繁简分明。
5、根据税务师事务所规模和注册税务师执业水平参差不齐的行业现状,指南的工作底稿尚不宜统一化,建议制定为参考范本,突出重点,提供思路。指南的鉴证报告应更多的考虑税务机关的需求和目的,突出结论,简明扼要。
6、指南在实施推广后不可一劳永逸,应通过实践的检验,及时结合政策的变化和执业中的诉求,不断的更新完善。
7、针对现在存在一部分从事非鉴证业务税务师事务所的情况,建议出台鉴证业务指南的同时出台企业所得税代理服务指南。
8、关于执业准则体系建设应吸取国际和注会,评估等同行业的先进经验,广泛吸纳税收理论与实践专家的成熟经验,结合注税行业的特点,解决行业定位,明确行业准入制度,从而制定出科学规范,符合实际应用的体系规划。
会议达成以下共识:
1、以继续遵循简洁、实用、科学、规范为原则,特别强调实用性原则,在下一步的修订工作中切实贯彻。
2、制定指南必须关注必要性和通用性两方面,这是影响行业生存和发展的首要因素。
3、指南要以纳税申报表为主线和主要鉴证事项,以达到框架和方法的一致性。
4、指南核心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具体性。
5、指南成功的标志是广泛的适用性,这是一个不断推广达到共识的过程,所以必须简繁兼顾,粗细兼顾。
6、需要深入考虑企业内控制度与会计报表的鉴证事项在指南中的融合问题以及如何搭建证据关系问题。
7、关于法律责任问题,因属于民法范畴,应体现在指南的附件合同范本里。
8、关于指南的出台时间,拟在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出台后发布。
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
1、需要解决指南的格式问题,包括与基本准则、指南附件、指南讲义的关系以及工作底稿和鉴证报告的表述方法。
2、程序指引从科目或者项目入手的选择问题。
3、鉴证指南与代理服务指南的合一问题。
指南修改想法:
1、删除指南中说明解释性的东西,增加程序指引的细化内容。不作准则的解释而作为工作的具体操作细化。参考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南之一、之二等等的做法,增强指南的弹性,达到一个动态的,灵活的体系。
2、简化正文,细化范本,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执业者的特点,设计固化和灵活兼具的手工版和电子版两种工作底稿,既弥补鉴证点的落差又增强企业的适用性。
2009信息反映十三(总第一七一期)
2009信息反映十三(总第一七一期)
时间:2010-12-15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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