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同继税务师事务所组建于1995年4月。现有从业人员20余人,其中注册税务师7人,司法鉴定专业会计师3人。同继所坚持“以服务求生存,靠信誉谋发展”的指导思想,树立“打造行业服务品牌,争创一流司法鉴定”的目标,在涉税司法鉴定工作业绩突出、独具特色。
依法依规,坚持原则。同继所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司法鉴定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信执业,不弄虚作假,不搞人情鉴定、关系鉴定,为委托人提供文明、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业务精湛,诚信服务。司法鉴定业务技术含量较高,政策性强。同继所坚持为每项委托业务制定个性化专属服务方案,对每件司法鉴定案都反复研究、推敲、论证,认真审核。对重大涉税司法案件更是集全所精英参与,为委托部门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内容详细、证据完整、意见明确,件件过硬,委托人均给予很高评价。不惧威胁、敢于碰硬。在司法鉴定尤其是涉税大要案的司法鉴定过程中,经常受到多方面的干涉、干扰,同继所负责人和具体鉴定人多次受到人身恐吓和攻击,同继所顶住压力、不惧危险、排除干扰,坚持依法依规以事实出具司法鉴定报告。廉洁自律,守住底线。自觉筑牢廉洁从业防线,面对个别涉案人的金钱贿赂,同继所负责人始终坚持原则、拒之门外。内修外引,人才兴所。注重培养复合型人才,面向全国招聘优秀人才,2003年全省首批司法鉴定专业会计师全部在同继所工作。规范管理,出台《文明执业,优质服务公约》《报告三级审核制度》等20多项管理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执业,确保执业质量。
业绩突出,品牌显现。同继所累计接受公检法部门委托的涉税司法鉴定案件200多件。件件经得起推敲和检验,鉴定意见采信率极高。2014年震惊全国的“607”特大偷税案由同继所进行涉税司法鉴定,鉴定报告得到省司法部门采信。现客户覆盖全省大部分城市,并拓展到部分外省、市。多次被评为辽宁省及营口市司法鉴定先进单位,所长丁树云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和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同继所多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司法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