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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税理士简介
时间:2022-02-14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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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理士的使命和任务

  税理士肩负着“作为税务专家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本着申报纳税制度的理念,不辜负纳税义务者的信赖,致力于正确履行租税相关法令规定的纳税义务。”(税理士法第1条“税理士的使命”)的社会公共使命。此外,税理士通过完成该使命,对申报纳税制度的正确且顺利施行、乃至对确保构成国家财政主干的租税收入也做出了贡献。

成为税理士的资格

  成为税理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税理士考试合格者;

  (2) 因具备特定资格、经验等被免除税理士考试者;

  (3) 律师(包括具备可成为律师资格者);

  (4) 注册会计师(包括具备可成为注册会计师资格者);

  为了作为税理士开展业务,必须在日本税理士会联合会的税理士名册中登记,加入管辖事务所所在地的税理士会。

税理士考试

  税理士考试每年举行一次,由国税审议会实施。考试科目包括属于会计学的(簿记论及财务报表论)2个科目、以及在属于税法的科目(所得税法、法人税法、继承税法、消费税法或酒税法、国税征收法、住民税或事业税、以及固定资产税)中由应考者选择3个科目(所得税法或法人税法必选其一),合计5个科目。此外,应考者无须一次应考5个科目,可逐个科目应考。另外,考试合格的科目无有效期限。

税理士的业务

  在税理士法中,将以下业务规定为税理士的业务。

  税务代理—税理士代理、代办向税务机构的申报等,或者对该申报等、以及税务机构的调查或处分代理向税务机构提出主张或进行陈述。

  税务文件的编制—税理士根据租税相关法令的规定,编制与向税务机构申报等相关的申报书、申请书、要求书、异议申诉书等,并且编制由财务省令规定的文件提交税务机构。

  税务咨询—关于向税务机构申报等、向税务机构提出的主张、陈述、以及申报书等的编制,税理士对租税的课税标准等的计算相关事宜提供咨询。

  附随业务—税理士除了上述业务以外,还以税理士的名义接受他人的要求,附随税理士业务编制财务文件、以及代办会计帐册的计帐等,作为本业从事财务相关业务。

  出庭陈述权—有关税务的诉讼,税理士在法院作为助理与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一同出庭、陈述。

  税理士发挥作用的领域不断扩大。

  地方公共团体的外部监查人—自1999年起,税理士的税务专业知识在地方行政的外部监查工作中开始发挥作用。

  监护制度—2000年,税理士运用税务专业知识,成为维护成年监护制度的一员,守护社会弱者的财产。 “税理士”在修改的商法中明确记载—根据2002年的修改商法,新设了由专业人员证明财产价格的制度,税理士及税理士法人也成为证明人。

  会计参与—作为于2006年实施的“公司法”,创立了会计参与制度,税理士、注册会计师及其法人作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员,可与董事共同编制计算文件。

 

  登记政治资金监查人—作为于2007年修改的政治资金规范法,创立了登记政治资金监查人制度,由税理士、律师、注册会计师进行与国会议员相关的政治团体的政治资金监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