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至19日,河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班在许昌举办。培训班特别邀请了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授课。河南省辖市注税行业监管人员、税务师事务所所长300余人参加培训。河南省地税局副局长楚新民、省国税局总会计师陈宗杰、省注税协会领导、省注税管理中心负责人、许昌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出席开班仪式。
楚新民在讲话中指出,我国注税行业经过多年的规范发展,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了实现行业跨越发展,须大力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加强对业务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的培训,以不断提高职业胜任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目前国发27号文件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的行政许可,如何全面正确解读,需要我们不断学习。要求学员们高度重视培训,端正学习态度。珍惜这次学习机会,认真听讲,深入思考,为今后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李林军以“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思考”为题进行授课。他高度概括了我国注税行业发展历程、现状;简要介绍了国外同类行业的概况及启示;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六大挑战,对新形势下注税行业发展提出了“抓住机遇、优化服务”的要求。特别针对当前注税行业最关心、最现实、反响最强烈的关于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国发27号文件问题作了全面深入的解读。他指出,国务院今年6月以来出台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整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深化改革总体目标服务的。这一系列重要文件的颁发和实行,作用重大,意义深远。这些文件的贯彻执行,为注税行业的发展,将提供更高层次的法制保证、创造更好的发展机遇、发展空间和发展条件,我们要牢牢把握。他指出,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对注税行业来说,既是挑战,同时也是机遇。这是因为:一是国发27号文件取消的只是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的行政许可,将其调整为水平评价类,并非取消其职业资格,更不是取消注税行业。二是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调整为水平评价类,只是取消了税务机关对准入资格的行政许可,却强化了行业协会对水平评价类资格的自律管理。三是注册税务师开展涉税鉴证等业务的法律依据更加明确,范围更加广泛。
本次培训还邀请了扬州税务干部学院陈斌才、中税协培训委员会委员罗骁莉分别讲授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和“如何应对压力,快乐生活”。他们精彩授课受到所长们的好评。特别是在听取李林军对国发一系列重要文件、对27号文件的重点解读后,全体参训人员深受启迪和鼓舞。
河南省税协举办2014年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班(图文)
河南省税协举办2014年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班(图文)
时间:2014-10-28
来源: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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