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二届二次理事扩大会审议通过了《广西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广西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自律公约(试行)》(以下简称《公约》)。会上,广西税协丁明强会长与5家税务师事务所代表签订了《公约》。会后,另外92家税务师事务所也都陆续签订《公约》。这是区协会针对广西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一大重要举措,标志着广西注册税务师行业竞争进一步向着公平、有序、健康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
努力探索 形成共识 逐步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
二届一次理事会后,区协会以服务会员为中心,着力研究行业自律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在会长办公会、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上,对要不要制定自律管理办法、采取什么样的具体措施、如何确定奖惩措施和力度等相关问题都展开了讨论。对于一些认为出台自律管理办法是自缚手脚的错误观念和短浅想法,区协会认真沟通,耐心分析利弊,引导相反意见人员树立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大局意识,努力形成区内全行业的统一共识,为《办法》的出台打下广泛的群众基础。区协会领导还了解相关行业协会、其他省市税协的做法,确保出台的办法、采取的措施对行业自律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在统一思想基础上, 4月14日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启动《办法》和《公约》起草工作,由协会会员服务部牵头,各部门协力配合,广西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各个会员单位积极参与,确保《办法》和《公约》顺利出台。
广西税协组织部分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进行座谈,并组织部分所长业务骨干集体修改。
三上三下 广泛纳谏 合力推动《办法》尽快出台
为了做到真正面向会员、依靠会员,广泛听取会员的意见,《办法》和《公约》的起草工作,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工作方法,广泛集中了会员的智慧,坚持遵循征求意见、会长办公会集体讨论、修改、再征求意见、再召开会长办公会讨论、再修改的工作程序。自启动《办法》和《公约》起草工作开始到8月的理事会审议,历时4个多月,先后三次通过协会网站公开征求修改意见,三次召开会长办公会议进行集体讨论修改,期间还召开了部分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组织了部分所长业务骨干集体修改。对《办法》和《公约》的结构、内容进行反复斟酌、推敲和修改。
6月25日,区税协还组织南宁市18个事务所负责人参与的座谈会,就一些事关大局的重要问题,大家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展开了热烈、充分的讨论。如关于收取“保证金”问题,多数事务所认为:一要收取,二要分档次收取,三要额度适宜。个别事务所持反对意见,这是对整个自律管理目的理解不够充分,没有认识到收取保证金主要目的不在于惩罚,而是在于对事务所执业行为的约束、对自律管理办法的自觉遵守。还有关于事务所规范收费问题,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是事务所反映最多,大家广为关注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行业自律管理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服务收费行为规范是解决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的重要制度。 通过讨论,大家对出台《办法》和《公约》的重要性,对收取保证金的必要性等问题统一了认识,认为起草《办法》和《公约》目的明确,依据充分,时机成熟;《办法》内容完整,结构合理,讨论稿的方案基本可行。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修改意见,一致建议《办法》和《公约》分别起草。最后敲定了《办法》和《公约》的起草基调、内容及结构,使《办法》和《公约》更符合广西注税行业的实际,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因地制宜 制定符合会员诉求的制度和标准
《办法》总体分为五部分,即总则、自律规范、监督管理、奖励和惩戒和附则。其中,自律规范是《办法》的核心部分,对事务所执业主体、执业范围、执业准则、职业道德、执业操作、收费行为、执业风险等都一一制定了执业行为标准,更好地引导广大会员注重服务质量,坚持依法诚信执业,以诚信取信于客户,靠服务质量拓展业务。《公约》共设八条,内容包括制定依据、执业道德、准则、事务所收费标准、保证金收取及违约处理规定,重点约定事务所收费行为。
《办法》和《公约》的出台不仅是履行协会优化会员服务,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的工作职责,更是实现广大会员多年对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防止无序和恶性竞争、营造公平执业环境的强烈愿望和共同要求。同时也是为了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中税协和广西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的工作要求,努力打造一支让政府放心、税务机关信任、社会广泛认同、广大纳税人欢迎的税务中介队伍,提升行业服务质量,防范行业风险,促进我区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