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巩义、邓州、永城、项城、固始、中牟市(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维护委托人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