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发〔202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22〕58号),经个人申报、地方税协初审、中税协教育培训部复核、中税协高端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共录取131人为2023级全国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现将录取名单印发你们,请做好培训的督促和管理工作。
附件:2023级全国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录取名单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9月4日
中税协发〔202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22〕58号),经个人申报、地方税协初审、中税协教育培训部复核、中税协高端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共录取131人为2023级全国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现将录取名单印发你们,请做好培训的督促和管理工作。
附件:2023级全国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录取名单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