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理事:
我受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作五届一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并提出中税协2015年的主要工作设想,请予审议。
一、五届一次理事会以来的主要工作
自2013年8月召开五届一次理事会以来,在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王军局长提出的“四个一定要”、“一个目标、二个原则、三个服务、四大战略”要求,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展规划(2014——2017年)》战略目标,紧紧围绕为会员服务的宗旨,加大行业法治工作力度、提升会员服务范围和质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有120714人,全行从业人员10万余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41780人,税务师事务所5422家,行业经营收入近150亿元。一年来,我们着力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行业党的领导,工作取得新成效
自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成立以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党组的各项部署,全面推进行业党组织和工作覆盖,精心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着力推进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成立以来,根据中组部组织二局、税务总局党组的要求,启动省级行业党委组建工作,自上而下基本完成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按照税务总局行业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尽快做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较好地完成行业党组织体系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强化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等方面工作。到2014年上半年,已完成36个省级行业党委组建工作。各省级行业党委根据本地区事务所和党员分布特点,因地制宜,创新党建管理新模式,采取全部隶属省级行业党委直管、直接管理为主监管管理为辅、多形式确立隶属关系,强化行业指导。目前,除36个省级行业党委外,已建立地级市及以下基层党组织共计639个(含地级市行业党委、党总支)。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2014年第40期)对注税行业党建工作做法和经验作专题报道,王军局长批示“这项工作抓得实实在在,做得有声有色,特予表扬!”
深入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税务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在注册税务师行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的通知》的要求,注税行业党委在全行业广泛开展查找“四风”突出问题调研活动,收集整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做好充分前期准备工作。根据调研结果,紧扣行业特点,把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放在抓好税务师事务所党员学习提高,增强其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性,带头规范执法,构建诚信体系,促进行业发展上。部分省级行业党委书记、委员深入一线事务所,与党员一起学习,交流心得体会。中税协行业党委先后赴15个省区市,进行现场指导,编发教育实践活动简报14期,及时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步步深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注税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报道(简报第417期)。王军局长批示“注税行业党委精心组织行业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应予充分肯定和表扬。”
继续做好行业统战工作。按照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继续加强行业代表人士选拔推荐工作。以政治素质高、社会贡献大、参政议政能力强,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为标准,到2014年底,共选拔587位行业代表人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4名。同时加强行业代表人士培养和选用,举办行业代表人士培训班4期,河北有3名代表人士被推荐到政府部门挂职锻炼。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注税行业同心服务团专业性和非专业性公益活动,举办“营改增”试点100天公益大讲堂、“新三板”挂牌难点与涉税业务解读、税务风险防控高峰论坛等专业性公益活动,连续两年举办同心助学玉树行、税务同心助学等非专业性活动。指导成立四川、安徽、浙江、广西(省、区)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
(二)加强行业法制建设,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配合总局积极做好行业修法、立法工作。去年7月,中税协成立立法工作小组,明确了立法工作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先后组织召开业务论证会、立法研讨会、行业发展论坛。制订了配合起草“注册税务师条例”的分工和路线图时间表,为把行业三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注册税务师资格核准和注册税务师执业核准)调整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提供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论证材料,为听证会准备相关问题及解答、国外立法相关材料共近50份,举全行业之力配合税务总局做好“注册税务师条例”立法论证工作。组织地方协会、税务师事务所和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征管法修订,积极建言献策。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召开“征管法修订研讨会”,征求、收集行业对修法意见和建议,在修订中争取明确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律地位,以及由税务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涉税鉴证服务。召开两会建议(提案)代拟稿汇报会,起草了征管法修订、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贯彻国发20号文件和654号令以及注税行业参与资本市场等五个建议(提案)代拟稿,由总局和行业的四位人大代表和五位政协委员分别单独及联名提交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做好执业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依据《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指导目录》,对税务师事务所现有的91项具体业务进行梳理,整理约60项可制定执业准则的项目,制定了《2014年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研究制订并发布了《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及10项业务规则。业务准则委员会委员、业内专家及准则起草人对各项准则的框架进行了开题、初稿进行论证,共组织召开两次开题、一次研讨会、三次执业准则论证会,评审通过了7项业务规则,包括《注册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注册税务师业务计划规则》、《注册税务师工作底稿规则》、《注册税务师业务报告规则》、《注册税务师纳税争议代理服务业务规则》、《注册税务师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鉴证业务规则》、《注册税务师特别纳税调整服务业务规则》。目前,七项规则在向全行业征求意见。
加强业务拓展和援助工作。配合税务总局、联系地方协会、事务所等,通过调研、调查问卷等形式,努力拓展业务领域。根据国发20号文、国务院第654号令有关支持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组织开展企业纳税情况鉴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核查把关、参与企业信息公示抽查等规定,起草贯彻指导意见(代拟稿),并协助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推进开展部分省(市)试点工作。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意见、积极响应和参与政府购买涉税服务和管理意见、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上报税务总局注税行业在涉税专业服务工作的建议,并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相关政策的宣传、服务工作。在转让定价业务和国际业务方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海关稽查引入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提供服务等领域,多次转发海南地税、江苏税协等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拓展行业服务业务。在开拓资本市场业务方面,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注册税务师参与新三板市场和双方合作等问题进行了会谈;与中信、银河、安信、中信建投、宏源、民族6家证券公司投行部的资深人士探索深入合作形式;举办资本市场业务拓展培训会。同时,向税务总局上报《关于改革税收征管机构为首次股票发行人出具纳税情况证明的建议》,完成向证监会报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函》、《关于转发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有关创业板办法修改建议的函》和《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主动解决业务需求,通过协调、沟通等形式努力做好援助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要求,为配合有线电视行业所属企业积极落实上述文件精神,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有线电视工作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对相关行业内企业开展了“营改增”政策培训及相关研究。组织、指导4家
(三)加强行业质量建设,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
引导事务所做强做大。研究事务所分级(A级)、分类(大型、中型、小型)管理制度和机制,促进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导事务所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和加强人事、财务、业务、市场、信息等内部管理,提高事务所管理水平。2014年,继续做好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修订了《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简化认定程序和方式。中税协和省税协根据修订后的认定办法,把集团化审查和等级认定审核结合,把实地审核和案头审核结合从严掌握等级认定标准、严格控制认定比例、认真按照规定程序办事。截至2014年底,共审核1019家事务所,其中
逐步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在深入调研、认真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综合评价体系》。体系包括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综合评价办法、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执业注册税务师综合评价体系三个部分。其中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共设7大类35个指标,执业注册税务师综合评价体系共设4大类20个指标。目前综合评价体系仍在修订中。根据国发21号文件和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税收“黑名单”制度,研究制订注税行业诚信体系和红黑名单制度。
加强会员监管和服务。修订了《会员年度检查办法》、《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会员会籍管理办法》和《突出贡献奖实施办法》。组织和指导各地协会完成2014年会员检查工作,对会员会籍、执业、内部管理和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有394名个人会员和103家团体会员受到惩戒(广东、湖北数据未全)。年检中,总结和推广广东省、深圳市注税行业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的经验做法,重点加强对行业低价恶性竞争行为监督,开展了“低价恶性竞争专项治理活动”,将各地涉税业务收费标准文件在中税协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4年,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突出贡献奖实施办法》,评出10个突出贡献奖,包括北京、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浙江、上海、山东、西藏税协和尤尼泰(上海)税务师事务所。
(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继续教育。继续加强中税协扬州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西南财经大学两个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建立大连(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培训基地。2014年,对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和业务骨干进行12期常规培训班,累计培训2196人次。培训内容包括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等专题培训、新任所长培训、师资培训等。课程设置更注重专题与业务拓展相结合,组织“新三板”业务、“汇算清缴”等专题培训。培训期间增加26次答疑会、座谈讨论会等,促进学员之间、学员与老师之间业务交流。继续做好远程继续教育。目前中税协网校在线课程达78门,主要涉及政策法规、“营改增”、涉税鉴证、涉税服务等专业知识,年在线累计培训近4万人次。为提高继续教育水平,加大对培训基地和网校教学质量检查力度。通过自查自检,提交自评报告;综合检查,专家入驻施教单位,“听、看、问”,按检查项目综合检查;召开各类座谈会6次,发放调查问卷500份,随堂听课50学时等方式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历时近5个月,完成教学质量评估报告,对课程设置、内容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根据行业发展需要,以人才结构优化,专业技能精湛、执业道德良好为标准,着力抓好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做好复合型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培养工作,建立梯次化(地方税协、中税协)人才培养体系。制定了《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规划2014-2017年》、《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方案2014—2017年》。首批选拔高端人才250名,就企业合并重组、纳税审核、转让定价专题举办了3期知识拓展培训。积极配合税务总局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继2013年注税行业有6人被选拔为全国税务领军人才,2014年又有3人入选。
研究制订涉税服务专业人员资格认定管理、考试办法。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明确将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为适应政策调整,做好承接注册税务师职业水平评价类认定和考试准备工作,先后到广告协会、银行业协会和评估师协会等学习、调研和交流。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发27号和人社部53号、114号及374号等文件精神,完成了《涉税服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方案(草案)》和《涉税服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代拟稿)》、《涉税服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及考试实施细则(代拟稿)》的起草。对助理注册税务师和注册税务师的报考条件、资格考试、职业能力及后续管理等作详细规定。制定、设计了职业资格认定和考试组织机构方案和职责分工,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多次召开专家会议,研究考试大纲、教材、考题,对考试机构进行了考察。
(五)认真做好顶层设计,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落实行业信息化发展战略。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和专门团队,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先后召开30余次会议,起草完成《关于成立中税协信息服务运营中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资公司组建方案》以及《注册税务师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经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规划》提出了“一二三四五六”整体建设方案。即一个平台:依托新技术,建设支撑行业信息化运行的云计算平台;两个门户:依托互联网,建设全新的中税协官方网站和注税行业服务网站;三维支撑: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所借助的计算机系统、技术开发和运行维护支撑;四个体系是要建立行业业务需求和标准规范体系、综合业务和技术支撑体系、技术服务和市场推广体系以及运营管理体系;五类用户:行业信息化所要服务的对象,包括协会系统、会员、税务机关、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等用户群体;六大系统:包括行业管理系统、业务支持系统、行业服务系统、内部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外部信息交换系统在内的行业计算机应用系统。
建立和完善应用系统。根据会员需求,建立行业服务系统。实现了《注册税务师》会刊网上电子化阅读,会员可通过安全盘登录系统,阅读2014年《注册税务师》会刊全部内容。完成了“中税协税收法规库”、“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法律法规库”建立和启用,为会员提供高效、准确、权威的财税法规查询服务最新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业务问题官方解答。目前,信息数据库新增信息超过110万条,扩容超过1000亿字节,使中税协网站成为国内税收法律法规发布最新、最全的网站之一。完善现有应用系统,建立地方税协面授培训管理系统、修订年度行业报表应用系统、开发会员证打印功能和优化调整个人团体会员信息采集流程,办公(oa)应用系统增设党委文件流转功能等。同时,加强信息安全检查,完成数据备份,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落实信息化需求一期编写、开发工作。为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中税协成立了业务需求编写小组。完成注税行业信息化建设工程一期业务需求编写工作。梳理出252项具体业务,确定信息化建设的优先级、优先级中的优先级以及第一期需求编写和开发内容,完成总体框架、行业管理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鉴证等3部分业务需求文本,初步建立了行业标准,并组织系统开发工作。
(六)加强行业宣传交流,扩大行业影响力
切实发挥会刊和网站宣传作用。《注册税务师》杂志和中税协网站是加强行业宣传的重要平台。2014年,《注册税务师》杂志坚持围绕中心、抓住热点、深度发掘、注重时效的原则,重点加强选题策划报道,发挥会刊业务指导和工作指导作用。全年出刊12期,发行8万多份,并实现《注册税务师》电子阅读。中税协网站新开设12个栏目,制定修订《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新闻类信息的审批流程、管理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调整,确保信息、新闻及时发布。全年编发信息620篇,总访问量173.65万次。同时,编发注税简报、信息反映等30余期。依托会刊和网站宣传资源,多次联系10余家中央级、经济类媒体对行业立法、修订征管法等活动作及时报道。策划完成了协会成立20周年活动方案,撰写了《追梦人》涉税服务30年暨行业协会成立20年宣传片脚本,征求
扩大行业社会影响力。指导举办第一届海峡两岸涉税服务论坛,论坛主题为“服务两岸企业 搭建交流平台”,有来自台湾省会计师公会、台北市会计师公会、高雄市会计师公会、台北市税务代理人协会的会员、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德勤税务师事务所的成员及上海、江苏工业园的台资企业代表共100多人参加论坛。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和台湾地区同行业组织会员分别就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台湾投资环境、大陆税务师事务所服务领域的现状等进行了专题演讲和互动讨论。倡议举办2014年“海峡两岸涉税服务论坛”。论坛主题为“提升竞争力,强化服务价值”,有来自中税协、香港税务学会、澳门税务学会及台湾省、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会计师公会的代表共300多人参加了此次论坛。与会代表就搭建海峡两岸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交流合作平台,进一步共促四地专业服务领域的繁荣发展相互交流意见。同时,还组织“注税行业理论研究有奖征文”、“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活动等。
(七)深化国内外交流和学习,提升行业地位
组团访问同行业组织,促进行业相互交流。为进一步扩大两岸同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海峡两岸经贸发展,中税协代表团于2014年1月12-16日访问了台湾省会计师公会、台湾地区财税资讯中心、台湾地区记账士公会联合会。访问中就台湾地区税捐稽征法对于涉税服务行业的规定、台湾地区税法宣传及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大陆推动调整注册税务师资格报考条件工作新进展、2014年海峡两岸涉税服务论坛、台湾地区电子发票系统运行情况、记账士公会及记账士法相关情况等事项进行会谈。分别组织参加AOTCA越南河内会议和AOTCA台北会议,与来自16个国家的近400位代表,就(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等为主题进行了演讲、交流。
热情接待国际同行来访,加深相互合作。2014年,共接待香港税务学会、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台湾省会计师公会、中华台北记账及报税代理业务人公会联合会、荷兰威科集团、AOTCA会长等6个国际同行业组织69人次来访。为扩大地方协会对外合作交流,协助上海税协、广西税协、福建税协接待了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台湾省会计师公会、台北市税务代理人协会等同行组织访问。协助北京、内蒙、湖北、河北、安徽税协组织事务所所长赴澳大利亚、荷兰学习交流,通过课堂培训、参观访问知名事务所,与当地税务高层专业人士就当地的税制、税务代理情况及事务所管理、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八)加强协会能力建设,提升为会员服务能力
完善协会治理机制建设。召开过两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两次部分地方协会会长座谈会和9次会长办公会(其中7次为通讯审议方式),就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要点、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部分理事与常务理事更换(增补)、秘书处机构和专门委员会调整等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常务理事会的决策职能。经调整,秘书处由原来10个部门和2个直属机构(内设6个部门)调减为办公室、会员管理部、业务准则部、教育培训部、信息工作部和党委工作部7个部门,专门委员会由原来9个相应调减为7个专门委员会,并召开了业务准则和发展委员会(3次)、教育培训委员会(1次)、惩戒维权委员会(1次)、财务委员会(2次)、资本市场委员会(1次),信息化建设委员会(1次)等,有效地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议事和咨询作用。先后成立了行业立法工作小组、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等,集中行业专家力量,就行业重点工作进行专门研究。2014年,秘书处认真落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有关落实情况已体现在工作报告的相关部分。
深入调研全面反映行业诉求。为调查了解行业实际情况和需求,结合行业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王军局长提出的、宋兰会长强调的“一个目标、两个原则、三个服务、四大战略”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提高注税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行业做大做强做优。协会领导等率秘书处调研工作组,实地考察了7个省(市)的12家事务所(
加强秘书处组织、队伍和作风建设。重点加强协会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税务总局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组织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开好开实领导班子、工作人员民主生活会。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组织全员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共7次培训。强化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严格财务预决算制度、完善协会岗位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岗位职责、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协会机关党建,指导推动工青妇组织开展群众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
二、2015年工作设想
2015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年,也是注税行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税收工作新常态,步入改革、转型、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中税协2015年的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及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个服务,深化改革,依法治会,稳定队伍,转型升级,重点抓好行业法制建设、能力建设、诚信建设和行业信息化建设等,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注册税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以党建保障行业发展
1.组织全行业学习“四个全面”以及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文件精神,明确行业协会发展社会化、事务所发展市场化改革方向,明确通过提高专业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建设国际先进、中国特色的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发展目标。继续落实王军局长提出的“四个一定要”和“一个目标、两个原则、三个服务、四大战略”,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4—2017年)》,重点加强党建、法规、能力、诚信、信息化建设。
2.加强行业党建工作。以“制度建设年”创新争优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行业党的各项工作制度。巩固和扩大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增强党建工作活力。着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行业发展的政治保证和引领作用。
3.做好行业统战工作。加强行业代表人士的培养,拓宽锻炼和使用渠道。做好行业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推荐工作;积极指导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高提交建议(议案)、提案的质量。指导各省(市)协会组建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分团,并积极开展专业性和非专业性公益活动。
(二)加强行业法制建设
4.继续协助税务总局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工作,组织全行业提出修改建议、召开“研讨会”等各种活动形式,争取在修订过程中明确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律地位,以及由税务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涉税鉴证业务。协助税务总局推动行业立法及起草注册税务师条例等工作。协助税务总局制订《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三五”时期发展指导意见》。
5.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中“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以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6.协助税务总局完成《涉税服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考试实施办法》,抓紧做好承接税务服务专业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考试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7.积极拓展业务范围。组织全行业协助税务总局尽快落实国发20号文、国务院第654号令有关支持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组织开展企业纳税情况鉴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核查把关、参与企业信息公示抽查等规定的具体操作办法。协助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开展部分省(市)对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相关等试点工作。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联系,组织税务师事务所参与税制改革、政策调整、征管改革、税负测算等课题调研工作,促进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8.根据业务结构变化,以及税务机关对行业管理的要求,结合中税协信息化建设要求,落实2015年注册税务师业务规则及指南(三项鉴证类、六项服务类)计划。
9.建立以注册税务师、事务所自律为主、行业协会监管为辅的三级自律管理体制。制订《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综合评价体系》,修订《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会员年度检查办法》等。
(三)加强行业能力建设
10.加强税务师事务所治理结构的优化和创新。指导事务所做强做大、做专做精。积极探索特殊普通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事务所强强联合,探索
11.根据修订的《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以“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综合评价体系”为依托,简化认定程序,提高认定质量,继续做好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鼓励事务所做强做大。
12. 重点研究三级培训体系完善和功能发挥问题,以能力提高为目标,分层建立三级培训体系。计划在扬州基地、西部基地和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各类常规面授培训班16期左右,预计培训2240人。同时,2015年新选拔领军人才30名,高端人才250名,分三个基地完成知识拓展期的培训;完成2014级高端人才后续培训,预计培养480名高层次人才。围绕最新税收制度改革等内容,多渠道为会员提供权威课件,全年预计新增各类课件约100门;在为会员做好基础培训的同时,探索提供增值培训和课件服务。
13.做好为会员服务工作。继续完善行业服务数据库建设。做好中税协法律法规库、税收法规库、12366知识库以及万德财经数据库维护、使用甄选等工作。抓紧筹建中税协专家咨询库。继续做好资本市场有关信息分析和理论研究工作,修订《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指导目录》,加强与战略合作单位的多方合作。
(四)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14.根据国发21号文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建立行业诚信体系、执业质量、信息公告制度和红黑名单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重点解决行业内低价竞争、出具低质甚至虚假鉴证报告等违规违法行为。
15.以信息网络为依托,改进和完善会员年检和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认真做好事务所自查、协会抽查工作,对重要事项和重点对象进行专项检查。
(五)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
16.根据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要求,以及2015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的税收法制建设、税制改革和信息管税等要求,积极做好行业信息化工作。2015年将完成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架构设计,一期业务需求的开发、上线和推广,二期业务需求的编写、研发等工作。重点工作包括:建设全行业统一的云计算平台,建立涵盖电话与网络咨询服务、系统与数据运维服务、以及安全支撑服务等方面的基础运维服务系统,初步建立行业管理、业务支持、行业服务、内部管理、决策支持和外部信息交换等六大应用系统,重点建设和推广以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为优先级的业务支持系统。做好重庆、深圳、江苏等试点工作。研究配合税务总局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新版软件等。
17.建立行业大数据。研究增加注税行业贡献度报表,力争5月底前发各地方填写。同时,在行业报表数据采集、统计的基础上,逐步完善行业数据整合、分析系统,重点采集、分析、整理行业贡献度等指标数据。
(六)加强行业宣传交流
18.根据税务总局2015年税收宣传月相关要求,配合行业立法及发展需要,通过网站、微信、电视、宣传片、举办“我与注税行业”有奖征文活动,与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举办第五届“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大注税行业正面宣传力度。适时举办第四届“注税杯”比赛。
19. 继续做好《注册税务师》会刊2015年编辑出版工作。加强行业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焦点问题的深度报道,突出会刊实务特色,增强行业理论研究,满足会员需要,改进电子阅读方式。
20. 做好中税协网站改版工作,突出行业官网资讯、宣传主渠道定位;及时做好重点新闻、行业制度、工作通知、行业概况、英文栏目等内容的充实和更新。
21.加强与国际和区域行业组织及国外同行业组织的交流和合作,提升行业国际影响力。做好2015年“海峡两岸涉税服务论坛”承办工作。积极组织、参加AOTCA 2015日本大阪会议。继续做好境外培训和同行业组织来访接待工作。
2015年,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面临新形势。我们加强协会能力建设。中税协和省税协都要适应经济发展、税收新常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工作合力,提升为会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2015年,我们将在税务总局党组和理事会的领导下,改革创新,扎实工作,推进注税行业新发展,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