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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讲授营改增后的债券增值税问题(图文)
时间:2016-08-23 来源: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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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8日下午,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应邀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培训班讲授营改增后的债券增值税问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是直属于财政部的专门负责国债及其他债权结算登记的专业公司,其业务客户多是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此次培训的学员来自全国各地的金融机构。
  营改增后,债券的增值税问题复杂而模糊。比如债券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如何确认有纳税义务的利息收入?是实际收到才缴税,还是计提就是缴税?法规并不明确。另外,买卖债券的价差,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价差?是按照净价计算价差,还是按照全价计算价差?计算价差的方式,与持有期间纳税的时间如何衔接,才可以避免重复征税?这些问题,都因没有明确规定,而困扰着纳税人。
  针对上述问题,王冬生从税收基本原理出发,按照不要少缴税,不要多缴税的原则,分析纳税人如何处理比较合适。如果是按照净价计算价差,由于净价中不包含持有债券期间的利息,因此,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计提时就应缴税,不然就会少缴税。如果按照全价计算价差,则应在实际取得利息时才缴税,不然就会重复征税。
  参训学员对王冬生的分析很感兴趣,认为解决了困扰他们很久的涉税问题,也学到了其它一些有关涉税问题的理念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