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湘经信企业服务〔2010〕100号)的有关规定,经过单位申报、市州(工)信委和有关部门推荐、省经信委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湖南联胜税务师事务所被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定为湖南省第四批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

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湘经信企业服务〔2010〕100号)的有关规定,经过单位申报、市州(工)信委和有关部门推荐、省经信委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湖南联胜税务师事务所被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定为湖南省第四批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