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度河南注册税务师行业利润达76.14万元,首次实现盈利。河南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近年来税务机关对注税行业支持力度的加大和行业发展的逐步规范。
据河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首先围绕“支持”促发展。注税行业发展离不开税务机关的支持,税务机关用“4个支持”给力行业发展。在开拓市场上支持。认真落实总局文件规定和精神,积极地做好推动工作。省国、地税局先后联合印发《关于在税收征管中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作用的意见》(豫国税发〔2007〕110号)、《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通知》(豫国税发〔2009〕106号)和《关于继续发挥税务师事务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的作用的通知》(豫国税发[2010]96号)等三个文件,从政策上支持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其中,《关于继续发挥税务师事务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的作用的通知》(豫国税发[2010]96号)被中税协转发,供各省市学习、借鉴。这些政策措施为税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很好地引导了税务师事务所开发市场,拓展业务;省注税中心积极与省科技厅、省国地税两局所得税处协调,推荐税务师事务所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拓展行业业务范围。2008年~2011年分别向省科技厅推荐30家、17家、15家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积极探索、积累在政府购买中介服务方面的做法经验,让注册税务师参与到评估和稽查工作中来,在“巩固阵地、收复失地、开垦荒地”上下功夫,进一步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做精做细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如2008年郑州市金水区国税局先后组织9家税务师事务所、15名税务师参与评估及稽查工作,追回税款289万元;2010年洛阳市国家税务局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由政府购买中介服务,从全市税务师事务所聘请41名注册税务师,参与纳税评估,目前洛阳国税所属企业所得税入库15.12亿元,同比增长23.2%;郑州市二七区国税局通过区财政在全省首次公开招标,购买中介机构服务;驻马店市国税局支持税务师参与农信社呆账审核。通过以上努力,创新税务机关发挥注税行业作用的新模式,开启了河南税务机关支持注税行业发展新篇章。
在政策落实上支持。要求市县税务机关受理和重视税务师事务所承办的涉税服务业务,积极支持和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鉴证业务。2010年、2011年将注税行业监管及行业有关支持政策落实情况列入到全省国税系统年度目标考核中,并在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检查中增加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情况的检查项目。督促落实文件规定,落实各项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政策。
在备案服务上支持。在全国税务系统首家设立注税服务窗口,制定服务职责和流程,完善服务设施和制度。集中受理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所备案业务,细化业务要求,更新服务内容,规范备案工作,受到总局和中税协领导的充分肯定。
在选人用人上支持。始终坚持由税务师事务所自主面向社会选拔人才,不干预、不限制,利用12366注税管理窗口登载招聘启事,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大力支持和服务。
第二,围绕“监管”促规范。注税行业的发展需要税务机关指导、监督、管理。加强行业市场准入的监管。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认真查找在税务师事务所审批、注册税务师备案、行业年检三方面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措施,积极防范行业管理中的执法风险。严行信息公开制度,以网络、主办杂志和全省办税服务厅为载体,实现了三位一体的信息公开模式,充分调动外部监管力量。依托河南省国税局分析监控系统,开发注税行业管理系统软件,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步伐。重新制订印发了河南省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涉税鉴证业务收费标准,为行业发展提供了经济保障,使税务事务所提供的服务,不仅得到了纳税人的肯定,也在经济上体现了其劳动价值,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内服务的收费行为,创造了和谐的执业环境,促进了行业的有序竞争。
加大年检力度提高执业质量的监管。以年检为切入点,每年有重点对全省三分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年检,为行业发展问诊把脉。对执业质量低下或有不良执业行为的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予以处罚,记入执业档案,进一步规范了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提升了执业水平。
加强税务师事务所市场化运作监管优化执业环境。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大力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同时,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有关廉政纪律和规定,不干预税务师事务所规范运作和插手事务所人、财、物等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名目从税务师事务所获取经济利益,不强制代理、指定代理的“三不”原则,正确处理好依法支持和行政干预的关系,确保税务师事务所依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依靠市场需求生存和发展。
河南注册税务师行业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河南注册税务师行业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时间:2011-05-13
来源:河南注税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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